殺人通緝犯與小女友拒捕 疑吞氰化物劇毒同斃命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殺人通緝犯曾東雄2日下午偕同小他20歲女友開車至新市板橋區因違停被警方盤查拒捕,兩人疑似服下氰化物自殺,送醫後均宣告不治。氰化物是一種劇毒化學劑,被列爲管制藥品醫師估計0.05到0.3公克即可致命,曾有人服用感覺「比死更難受」。

殺人案遭通緝的43歲曾姓男子,2日下午5時許與23歲的女友彭彩雲開車從三重區到板橋區懷德街,因臨停被民衆檢舉違規派出所警員到場處理,2人心虛駕車逃逸。此時,一路跟監許久的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刑警見狀,以警車將兩人團團圍住,大批員警持槍大聲喝令兩人下車,見2人企圖拒捕,遂持警棍破窗,將兩人帶下車。

警方當場訊問時,兩人身體陸續出現抽搐、畏寒及嘔吐情形,疑似服下氰化物自殺,警方見狀趕緊通報消防局派員搶救。救護員到場時,發現曾男疼痛反應,緊急給氧並作CPR(心肺復甦術)急救;彭女被戴上手銬意識不清且身上留有大量碎玻璃,在救護車上對疼痛仍有反應,但到院後失去呼吸、心跳。

救護員將兩人送往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急救,在晚間仍告不治,警方聯繫死者家屬,預計3日上午報請檢察官相驗,至於是否爲服下氰化物自盡,或是吸毒身亡,有待檢方進一步相驗後才能釐清

氰化物是一種劇毒化學劑,民國79年就被環保署公告列管有毒化學物品,購買時必須覈對身分許可文件,一般人不易取得;氰化物誤食或吸入0.05到0.3公克即可致命,最快約10分鐘就可奪命。101年5月間臺中一名24歲男大學生感情問題,上網購買氰化鉀服用自殺,兩個小時後覺得「比死更難受」,自行到臺中榮總就醫。

氰化物重度中毒者意識喪失,出現強直性陣發性抽搐,直至角弓反張血壓下降,休克,大小便失禁,常伴發腦水腫呼吸衰竭死亡。警方呼籲民衆珍惜生命若需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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