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手潛逃廈門 擬循空橋模式遣返

大陸國臺辦7日表示,廈門公安機關決定將新店殺人犯黃嫌遣返回臺。圖爲黃嫌11月22日變裝潛逃在龍山公園被監視器拍到。(警方監視器)

34歲男子黃泳羣11月22日在新店以「行刑式」槍殺何姓被害人後,立即變裝搭機潛逃到大陸廈門,警方依兩岸共打機制通知大陸公安協助查緝。若以隔離14天計算,黃嫌7日解除防疫隔離。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7日表示,廈門市公安機關決定將該黃姓嫌犯遣返回臺,對此,陸委會表示將配合陸方做好遣返事宜。刑事局兩岸科第一時間就與廈門公安協調,展開相關前置作業,預料最快這一兩天就會將黃嫌押返回臺。

黃嫌承認槍殺何男

黃嫌22日潛逃廈門,臺灣警方掌握消息後隨即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發函,請求陸方公安局協助逮捕、遣返涉案黃嫌。儘管陸方「已讀不回」,不過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6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雖已讀不回,但按過去經驗陸方仍會處理。

馬曉光7日透過書面答記者問表示,臺灣媒體報導,一名黃姓男子持槍殺人後於22日搭乘廈航MF888航班抵達廈門,並接受防疫集中隔離,廈門市公安機關獲悉後,立即展開調查。

馬曉光說,經訊問,黃嫌對在新北市槍殺何姓男子一事供認不諱,爲打擊暴力犯罪,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兩岸交流秩序,廈門市公安機關決定將該黃嫌遣返回臺。

陸方表態將黃姓嫌犯遣返回臺後,陸委會隨即對此表達肯定,表示我方將配合陸方有關部門做好遣返嫌犯相關事宜。

陸委會說,犯罪是世界公敵,我方希望未來雙方主管機關可持續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推動打擊犯罪工作,以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及福祉,彰顯司法正義。

據瞭解,刑事局7日上午得知國臺辦宣佈要將黃嫌遣返,立即與廈門公安聯繫。警方透露,黃嫌將比照「朱雪璋模式」,刑事局接獲對岸通知交人日期後,會派遣幹員搭乘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到廈門,全身穿着防疫隔離衣,在廈門機場的空橋口與公安交接,待黃嫌一踏入班機就將他逮捕,搭乘原機押返回臺,人別詢問後再交由檢方隔離。

大陸不提兩岸共打

據瞭解,陸方在與我方聯繫過程中,絕口不提「兩岸共打機制」,僅說是依照1990年《金門協議》的便捷原則進行遣返,可說倒退到早期沒有兩岸共打時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