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童惡男李靖另案猥褻9男童24次 無期徒刑外加18年9月

▲殺害小六男童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的李靖,又因猥褻多名男童遭判刑定讞。(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竹男子李靖夥同另名男子陳天心,2015年5月間誘拐小六男童後狠心勒斃殺害,2人均遭判無期徒刑定讞。但檢警單位查出,李靖犯下殺童案前,2年內連續誘拐9名男童,藉機撫摸下體、打手槍等強制猥褻,最高法院審理後,2日再將他判刑18年9月定讞。但因他已遭判無期徒刑定讞,本案對他的刑期並無影響

2015年5月間,李靖(27歲)因經濟壓力大,打算尋短。他找了男子陳天心(35歲),謊稱自己是殯葬業主管,只要殺了同業的兒子,就能獲得50萬元,騙取陳男協助。李靖之後將新竹小學六年級林姓男童帶回家中,由陳男下手勒斃男童,李靖則在一旁放水煙自殺。檢警獲報後破門,發現李靖就躺在男童屍體旁,將李靖送醫後問出陳男的下落,逮捕陳男。2人遭起訴,2017年均獲判無期徒刑定讞。

而檢警單位持續偵辦,陸續發現李靖在2014年到2015年殺害男童案發前,還對多名男童下手。經過調查後發現,李靖以大哥哥自居,用教功課,或打電動、超商遊戲點數、招待看電影等等誘餌,讓被害少年失去戒心。等到混熟後,李靖就會開始玩脫褲子游戲,三不五時伸手撫摸少年下體,少年如果不願意,李靖會給錢或禮物,讓少年滿足他的慾望,李靖有時甚至幫少年手淫。檢方對他追加起訴。

一審認定猥褻10男童共25次、重判20年,案經上訴,高院二審改認定猥褻9男童共24次,改判18年9月。高院指出,李靖罔顧被害人身心人格發展健全性心靈感受,僅爲滿足個人性欲,竟爲24次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之犯行,惡性非輕,造成被害人等心理受有傷害,因此判刑。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由於李靖已遭判無期徒刑定讞,依法只執行無期徒刑,故本案對他的刑期並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