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愛車被查封10個月 車主被索討7.5萬停車費

大陸一位民衆因爲愛車遭查封10個月,日前去取回時,竟然被索討7.5萬元新臺幣停車費當場傻眼。(圖/翻攝自華商報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對於許多開車族而言,找停車位除了是個麻煩的差事外,停車費用也是令人頭痛課題。但日前在大陸發生一起停車費糾紛陝西一名女子車輛法院查封,她支付的賠償的款項要取回愛車時,停車場竟然要向她索討1.5萬(約新臺幣7.5萬元)的停車費,當場讓這名女子傻眼。

根據《華商報》報導,陝西這名王姓女子的楊姓丈夫,去年3月6日在周至縣駕駛貨車行經108國道時,與一輛電動車發生碰撞,導致對方車上的張姓和趙姓老人身上有多處的骨折受傷。事後交通警察單位認定楊男要負起主要的肇事責任

事後雙方一度爲了賠償事宜無法達成共識,楊男的貨車遭到查封,最後經過法院認定賠償相關責任後,王女要取回貨車,因此來到停車場要準備駛離。不料停車場內一名男子向她表示,這是屬於私人停車場,要向她酌收停車費,費用高達1.5萬元人民幣

王女一聽無法接受,她表示事發之後,將車鑰匙交給處理事故員警,隨後車輛就被停車場的工作人員開走。自己根本不知道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也沒被告知說要收停車費;停車場的員工表示,由於這是私人經營場地人工都需要開支,保管車輛當然要收費用,至於費用可以商量,但最多隻能優惠1、2千元。

根據當地員警表示,按照法律規定,這筆停車費用應該是要由政府單位負擔,因此建議法院再和停車場業者溝通協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