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傳疫情資訊可重罰300萬!陳時中:違反個資的部分就能罰

中央流行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針對日前網路傳出確診個案的居住地點資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呼籲民衆不要轉傳不實訊息,否則可重罰300萬元,另依《傳染病防治法個資部分,不論真假都可開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執行官周志浩指出,有民衆稱與確診病患是同一社區的鄰居,間接透露確診病患的居住地址;由於疫情資訊皆由衛生機關發佈,且不會讓確診病患隨意走動外出,希望民衆在說出此類言論時,可以將心比心,站在防疫機關的角度想想。

陳時中表示,擅自散佈疫情資訊時,真的消息會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個資的部分,假的則構成謠言不實訊息,兩者皆會開罰。

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及第64條指出,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姓名病歷病史有關資料者,不得泄漏,違者可罰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緩。

酒精幹洗手下殺3折!~爆搶防疫神水來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