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會車擦撞她秒開走 駕駛報警得知真相更傻眼

範姓女子駕駛轎車發生事故後,車上謝姓男子開車遭警方攔查,2人均因酒後駕車觸犯公共危險罪遭送辦。(圖/李文正翻攝)

北市士林區東山路16日晚間9點多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轎車在山區道路會車,不慎擦撞對向休旅車,轎車駕駛並未下車查看,暫停後立即開走,警方根據休旅車駕駛報案,半個小時後,在中山北路6段攔下肇事車輛,車上3人均有濃厚酒味,警方還發現肇事駕駛與被攔查駕駛不是同一人,認定2人都涉犯公共危險罪,訊後依法送辦。

56歲範姓女駕駛,與同車友人58歲謝姓男子、30歲邱姓女子,在陽明山東山路上的景觀餐廳飲酒,晚間9點多駕車下山,行經較窄道路與對向休旅車會車,側邊與休旅車左後方擦撞,範女短暫停車,休旅車駕駛冒雨下車查看,不料範女直接駕車離開,休旅車駕駛立即報案。

警方獲報後,立即根據休旅車駕駛描述,攔查藍色轎車,但通報是發生事故是女駕駛,警方在中山北路6段289號攔下該車時,車上卻是男駕駛,範女才坦承,謝男覺得她酒後開車不穩,擔心行車安全,才換成謝男開車,而謝男酒測值0.54mg/L,而肇事的範女酒測值0.94mg/L,兩人均超過標準遭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範女坦承事故時由她開車,而遭警方攔查時是由謝男開車,兩人均超標,訊後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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