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對非煤礦山主要負責人開展檢查 未盡職履責將調整工作崗位

中新網太原4月2日電(吳瓊)記者4月2日從山西省太原市應急管理局獲悉,山西太原開展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工作情況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不能盡職履責的,將責令其調整工作崗位,並且2年內不得擔任非煤礦山主要負責人。

爲提升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提升,防範遏制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太原市應急管理局決定從即日起對全市正常生產建設的非煤礦山企業及其上級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推動解決部分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能力嚴重不足、長期不履職甚至帶頭違法違規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壓緊壓實第一責任人責任。

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實際負責人。此次專項檢查分爲自查自改、重點檢查、“回頭看”三個階段,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製度措施和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外包隊伍管理、安全生產投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創新使用推廣新質生產力等方面。

太原市應急管理局指出,各縣(市、區)結合本地特點加強統籌謀劃,制定完善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將專項檢查與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融入日常監管工作,嚴格做到懲處一批、約談一批、問責一批、通報一批、納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一批等“五個一批”。

同時,加強結果運用,注重挖掘一批先進典型經驗加以推廣,建立健全督促檢查企業負責人履職常態化工作機制。(完) 【編輯: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