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原立委簡東明涉賄選 6樁腳買票遭提當選無效之訴

▲第3度擔任立法委員的簡東明在2011年也曾被控有賄選嫌疑,如今又傳出樁腳以各式名義買票。(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第九屆立法委員選舉剛結束一個月,山地原住民選區的立法委員當選人簡東明就遭查出有賄選嫌疑, 臺中屏東各有4名樁腳及2名競選幹部遭收押,而簡東明的戴姓妻子也涉嫌聯繫並交付現金10萬元給4名樁腳,臺中地檢署19日便依《選舉罷免法》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調查後指出,簡東明雖以近2.6萬的得票數當選立委,但底下的全姓呂姓王姓、梁姓等4名女樁腳涉嫌在選前以「返鄉交通費」的名義發放新臺幣300元,目前已查獲近50人收到賄選款項;在屏東的王姓、馬姓競選幹部也以「工作費」名義,在選前發放1000元至2000元不等金額,目前已查獲近20人。

檢方也指出,簡東明的妻子目前拘提未到案,之後將傳訊簡東明到案說明以釐清疑點。由於選委會已在上月22日公告立委當選名單,依《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 ,當選無效之訴須在公告當選後30日內提出,檢方認爲簡東明不可能對於親友及競選幹部涉及賄選行爲毫不知情,在由高檢署邀集3個地檢署協商後,便由臺中地檢署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