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到4天...他沒錢繳罰金 竟盜刷同事信用卡4萬

男子竊取同事信用卡盜刷。(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一名徐姓男子疑因沒錢繳罰金,就偷走同事的信用卡,趁午休時間銀樓價值新臺幣4萬餘元的金飾,妄想之後再將金飾拿去變賣換現金,沒想到盜刷失敗,還神態自若地回到工作處所繼續上班。警方循線查獲,他同時也失去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得不償失。

由於彭男接到銀行信用卡傳簡訊確認刷卡事宜,但並無消費,趕緊通知銀行取消交易,並向談文派出所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立即帶同彭男到所顯示的消費地點銀樓調閱監視器,發現竊取金融卡盜刷的竟然就是新來上班3至4天的徐姓同事!

警方到彭男工作處所找到徐嫌,他當場坦承犯案並交出信用卡。徐嫌供稱是因爲要繳刑事罰金的期限將至,又沒有錢繳,纔會心歹念,趁同事不在,竊取放在抽屜皮包內的信用卡,午休時到銀樓刷價值新臺幣4萬多元的金飾,心想之後再拿去變賣換現金,未料銀行不支付這筆金額,而盜刷失敗。警方訊後將他依涉嫌竊盜罪移送臺灣苗栗法院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