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小課本「外婆」改「姥姥」 要唱《姥姥的澎湖灣》?

綜合報導中國大陸上海國小二年級國語課本第24課《打碗碗花》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爲「姥姥」,而第6課《馬鳴加的新書包》也是全部使用姥姥。由於大陸北方慣用姥姥,南方慣用外婆,因此掀起了羣衆熱議

根據去年上海市教委對此問題的答覆,「姥姥」屬於國語(大陸稱普通話),「外婆」屬於方言。但這番解釋又造成了更多爭論。

據《新京報》指出,據《北京方言詞典》的記載,姥姥的詞義爲「一、兒童稱老年婦女,二、反駁詞,同「哼、胡說」,三、用於堅決反對,有「任何人」的意思。四、指外婆。可見外婆是國語而非方言。此外姥姥原本也是方言。

《新京報》指出,國語和方言之間並非對立、互斥的關係,據《論語》記載,孔子弟子講課時使用雅言(共同語言),在家中則講方言。因此國語和方言雙軌並行是自古以來皆然。

「雅言」至漢朝稱爲「通語」,明清時稱官話」。中華民國建國後稱「國語」。中共建政後改稱「普通話」。

《新京報》主張語言文字的學習首先應堅持尊重「文本」的原則。不尊重無本,對文本任意刪改,是對原有資訊系統的破壞!《人民日報》也同樣做出了批判。

據《人民日報》報導,上海教育出版社昨日作出迴應,表示滬教版國小國語課本中,外婆與姥姥的稱謂都有使用,外婆出現8次,姥姥出現4次。二年級第二學期課本將「姥姥」改爲「外婆」,是因爲教學需求。二年級課本「外」安排在二年級第一學期第4課中,「婆」在第二學期第18課中,「姥」在第二學期第24課中。因此學生在學到「姥」之前已經先學過「外」、「婆」二字。

上海教育出版社表示兩種稱謂沒有絕對地域區分,但因此事瞭解到,教材的編寫除考慮識字規律和增強學生對文化多樣性瞭解外,還要充分考慮地域文化和語言習慣媒體報導去年的迴應實際上是《寒假生活》中一道英文翻譯題翻譯方式的回覆。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也作出相似的澄清,並表示未曾接受媒體採訪,未做出過任何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