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公佈

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公佈,全文如下:

爲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覈評價模式,旨在爲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選拔“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學生應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各省(區、市)申請報名考生分爲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總分(不含任何加分)需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上一定分值: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達到以下條件可破格入圍校考: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公示爲準)。

破格學生的高考成績應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含)以上。

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區、市)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對於江蘇省的以上兩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爲A、B。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我校2010年成立了“致遠學院”,同年以其爲依託的上海交通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被正式納入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2014年開始實施致遠工科榮譽計劃,2015年開始實施致遠醫科榮譽計劃。2018年,在教育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實施十年總結評價中,學院代表上海交通大學獲線上線下全優評價,得到教育部與評審專家們的高度肯定。

結合文件精神,此次我校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科學、工程力學等六個學科將以“致遠學院”爲支撐開展“強基計劃”,同時度身定製極具特色的“4+5(含海外學習)”本博培養模式,爲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培養拔尖創新人才。

2020年我校強基計劃招生210人,具體招生專業和科類(選考要求)見下表: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辦法

考生可登錄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8),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時間預計爲5月10日至5月30日24時(以平臺開放時間爲準),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在本批次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在高考成績出分後,對於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覈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時比較數學成績)。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我校對第一類考生的最低要求。

對於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高校考覈

校考入圍名單確定後將舉行高校考覈(含綜合面試和體育測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准考證。

1。 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包含科研潛質及創新素養評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表達能力和創新思維等。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提供給面試專家,作爲面試評分的重要參考。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籤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第二類考生單獨考覈。

2。 體育測試

體育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1分鐘跳繩,體育測試成績作爲綜合成績同分排序的依據,體育測試無故缺席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具體測試方案見附件。

學校考覈工作方案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高考成績佔比爲85%、高校考覈成績佔比爲15%。

綜合成績(滿分1000)=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 高校考覈成績(折算爲滿分150,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

2。 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依據高考成績入圍的考生,依據分省強基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強基計劃擬認定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體育測試成績排序。錄取專業採用“專業志願平行”,分數優先原則,不設級差分。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分數要求、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對於第二類競賽獲獎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本省(區、市)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認定,其錄取專業參考綜合成績及競賽成績。該類考生不佔用第一類考生計劃。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各省級招辦審覈後,方可錄取。

2020年8月5日前,我校將公佈認定結果,並按要求公示。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跨越三個世紀的上海交通大學“因圖強而生、因改革而興、因人才而盛”。在悠久的辦學歷程中,學校發展始終與國家強盛、民族振興緊密相連,培養了一大批傑出人才。學校學科實力雄厚,名師雲集,繼首批入選211、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後,又入選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17個學科入選“雙一流”建設學科,在2017年全國一級學科評估中,學校有25個學科進入A檔,4位交大人先後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海上大型絞吸疏浚裝備獲2019年度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爲國家和社會的發展進步貢獻力量,也爲高等教育的改革創新砥礪奮進。

根據此次文件精神,學校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十年探索的基礎上,針對強基計劃對人才培養的要求,系統研究了未來能夠承擔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重任的人才成長規律,特制定“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培養方案”。(具體各專業培養方案詳見我校招生網: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學校強基計劃的培養目標爲:吸收具有創新潛力和遠大志向的優秀學生,爲之打造“厚植基礎+使命推動+好奇心驅動”的強基人才培養體系,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及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遠大志向,具有人文素養和科學精神,具有批判性思維能力、知識整合能力、溝通協作能力、多元文化理解能力和全球視野的創新型領袖人才,爲推動我國成爲世界主要高科技中心和創新高地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1。 階段性考覈和分流補入辦法

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以獲批專業所在學院爲主體,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特區“致遠學院”爲支撐,計劃內學生應具有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成長爲未來科技與產業領袖的遠大志向,並在本科階段就展現出良好的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發的潛質。爲達成目標,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僅可在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範圍內轉相近專業,同時將按照培養方案規定實行階段性考覈和分流機制。考察不合格者將退出強基計劃,轉入同專業普通班。空出的名額,可從校內相近專業補充學習成績優秀且有意願加入強基計劃培養的學生進入計劃內培養。學校將爲每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建立成長檔案,跟蹤培養髮展情況。

具體細則以校內教務管理相關規定爲準。

2。 本博銜接培養方案

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將採取“4+5(含海外)”本博培養模式。學校將爲強基計劃本科生提供輔修工科專業機會,併爲高年級強基計劃本科生提供理工交叉的特色課程模塊及本科生研究計劃(PRP)等各類機會,面向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基礎學科研究領域,設置相應的核心基礎課程和研究課程模塊供選修,邀請相關方向的高層次教授授課並指導學生科研和畢業設計,爲學生畢業後直接攻讀博士打下紮實的基礎。

對於強基計劃應屆本科畢業生,經學生自願申請,學院遴選,擇優給予推薦免試直升研究生資格。推免報名需具備以下條件:

(1)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或熱愛基礎科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科研創新潛質和較強的專業素質能力,希望在國家關鍵領域或基礎學科領域繼續攻讀博士學位;

(2)滿足學校免試直升研究生的基本資格條件。

推免的其他規定由相關學院制定並解釋。學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前修讀不同層次研究生課程,符合研究生培養要求的課程學分可以納入研究生成績記錄。另外,學院將推薦學生參加上海交通大學博士生致遠榮譽計劃。

博士生致遠榮譽計劃借鑑國際一流大學的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瞄準科學前沿,凝聚一支具有國際水準與業界重要影響的導師隊伍,提供國際一流的課程體系,爲博士生成才之路提供堅強的保障。

3。 其他激勵機制

除了國家、上海市以及學校的各類獎助學金之外,各學院還將爲入選強基計劃的學生提供豐富多樣的獎助學金激勵。同時鼓勵強基計劃學生積極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包括參加學術會議、赴海內外一流高校或研究機構參加科研實踐、合作發表論文、修讀課程、科技競賽等。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對於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將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覈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覈且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專業的規定及要求。

(五)我校強基計劃各項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如遇政策調整,則按新政執行並及時公佈。

(六)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成立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強基計劃整體培養工作,設立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工作小組負責強基計劃的組織與實施。具體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諮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傳真:021-34207255

電子郵箱: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網:http://admissions.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學監察處電話:021-34206217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