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倡議:滬市公司從六方面披露“提質增效重回報”方案,每半年評估一次

3月22日晚間,中科曙光、韋爾股份、通用股份等多家滬市上市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

就在同日,上交所正式公開發布《關於開展滬市公司“提質增效重回報”專項行動的倡議》,倡議上市公司聚焦提升經營質量、增加投資者回報、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強投資者溝通、堅持規範運作、強化關鍵少數責任六個方面,列舉出具體建議的舉措。

其實,在今年年初,科創板已率先向上市公司發出開展“提質增效重回報”倡議。截至目前,滬市共有近400家次上市公司披露了“提質增效重回報”相關行動方案。

中微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劉曉宇對第一財經記者稱,開展“提質增效重回報”專項行動的倡議,是一項符合當前及未來市場發展趨勢,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和推動投資者持續關注並支持公司發展的重要行動。芯動聯科董事長陳丙根也稱,該公司通過發佈“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及時迴應了投資者關心的問題。

“我們關注到,由於相關倡議具體清晰,許多公司制定了可操作、可落實、可檢驗的針對性舉措。”有機構人士稱。

上交所表示,針對本次專項行動,該所將納入信息披露工作評價,並適時評選公佈示範案例。同時,也倡導廣大投資者,更多關注質量優、有擔當、重回報的上市公司。上交所將持續完善指數產品體系,優化指數投資生態,爲投資者多渠道配置優質上市公司標的提供更多選擇。

倡議從六方面提出可行性舉措

近期,證監會發布的《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指出,2020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以來,上市公司結構持續優化,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回報能力穩步提升,總體面貌明顯改善。但也存在,上市公司對自身投資價值的重視程度不夠,上市公司質量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和投資者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等問題。因此,持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是資本市場一項長期工作。

爲此,上交所倡議,上市公司可以結合所在行業發展狀況,深入分析生產經營、公司治理、投資者回報等方面的情況,並在此基礎上提出針對性的優化目標和提升舉措。

那麼,上市公司該如何制定行動方案?據記者瞭解,倡議書總結了前期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經驗做法,給出了明確的指導。上市公司應當從六個方面,提出明確具體可行的舉措,包括提升經營質量、增加投資者回報、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強投資者溝通、堅持規範運作、強化“關鍵少數”責任等。

在倡議書中,第一條建議便是圍繞提升經營質量,建議上市公司採取具體措施,提高產能利用率、淨資產收益率等經營指標。通過高質量產業併購等方式,優化資產結構和產業佈局。規範使用募集資金,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項目推進。

二是增加投資者回報。上交所建議上市公司,通過制定中長期分紅及股份回購規劃、探索一年多次分紅、開展回購並註銷、制定穩定股價預案、引導股東合理減持等方式,回報投資者,提升投資者獲得感。

三是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引導上市公司通過採取具體舉措,加大研發投入,推進新產品開發、新技術研發,加快創新成果轉化,提高研發投入的產出效益,優化人才激勵機制、保持科研團隊穩定,加強產學研合作,通過技術突破和生產要素創新配置提升公司運營效能。

四是加強投資者溝通,提升公司透明度。建議上市公司圍繞提高公告可讀性、制定投資者交流計劃、引導主要負責人蔘加投資者交流等採取具體舉措,豐富投資者交流方式,拓寬溝通渠道。

五是規範治理方面,突出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治理目標。上市公司在生產經營、投資併購等重大事項中,要更加註重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增強投資者的參與度和認同感。

六是強化“關鍵少數”責任方面,加強利益綁定。鼓勵上市公司將董監高薪酬與上市公司經營效率、市值表現合理掛鉤,建立績效薪酬追索等內部追責機制。股權激勵條件引入資產收益率、投資回報等與投資者利益關係更爲緊密的考覈指標。

“從倡議可以看出,此次專項行動不僅僅在於鼓勵公司採取增持、回購等穩定股價措施。首當其衝,在於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制定具體舉措,提升經營質量,提高回報投資者的能力。”有業內人士認爲。

行動方案執行情況每半年評估一次

與強制性規定不同,此次倡議屬於鼓勵、建議性質。由上市公司在分析公司生產經營、公司治理、投資者回報等方面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投資者訴求等,自主選擇擬採取舉措。

從適用範圍來看,上交所鼓勵全體滬市公司參與“提質增效重回報”專項行動,建議上證50、上證180、科創50和科創100指數成份股公司參與專項行動。鼓勵有條件的公司同時發佈英文版行動方案,並向境內外投資者做好引導宣介。

在審議程序上,上交所建議,上市公司董事會在分析公司經營、財務和市值表現等的基礎上,制定《2024年度“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作爲單獨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並披露。

在披露要求上,上市公司披露內容及舉措應明確具體、具有可執行性,不使用可能引起歧義、誤讀或者誇大的表述,不得利用披露行動方案不當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從事內幕交易或者其他違法違規行爲。

同時,上交所建議,上市公司在制定實施行動方案的過程中應當通過多個渠道廣泛聽取投資者的聲音,建議公司結合日常投資者調研、E互動平臺等渠道中投資者的日常關切,在行動方案中針對性的解釋說明、提出切實舉措,提升投資者的獲得感。

倡議同時明確了評估要求,公司應每半年評估行動方案的執行情況,說明相關措施的實施效果,投資者關於改進行動方案的意見建議等。在方案執行中,如因重大變化需要對方案作出相應調整的,公司應當及時更新行動方案並依規披露。

上交所表示,後續,該所將進一步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和投資價值提升,不斷增強投資者獲得感和滿意度,與市場各方一道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已有近400家滬市公司披露方案

其實,前期已有較多滬市上市公司披露了“提質增效重回報”相關行動方案。2024年年初,上交所率先向科創板上市公司發出《關於開展科創板上市公司“提質增效重回報”專項行動的倡議》。

目前,已有近400家滬市公司披露“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主板和科創板的披露家數均分別近200家。其中,已有超20家滬市公司在披露年報的同時,從經營主業、科技創新、投資者回報等多方面制定2024年度“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

這些方案以回購、增持、承諾不減持等穩定股價措施爲主要舉措,並配套採取聚焦經營主業、優化財務管理等舉措。相關行動方案涉及逾360份回購計劃、超170份增持計劃,合計金額上限約580億元。

據第一財經瞭解,這些公司發佈的行動方案有一些共性特點:一是普遍將提升經營質量作爲基礎性舉措,通過一系列量化的計劃安排,闡述如何進一步提升公司經營效率,強化市場競爭力;二是注重科技創新是年度方案的突出亮點, 部分公司進一步明確了2024年研發投入強度、投入方向;三是部分公司明確了未來三年最低分紅比例,部分公司提出將探索一年多次分紅、預分紅等方案;四是普遍制訂了與公司經營業績與研發進展緊密相關的激勵計劃,錨定公司經營狀況、成長性、盈利能力等與投資者利益緊密相關的指標。

比如,中國神華提出,要建立健全中國神華特色市值管理體系,通過專項工作小組組織多項保障措施,系統開展市值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市場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作用,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弘元綠能率先提出春節前派發現金紅利。

上海電力副總經理、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陳文灝表示,2024年,上海電力將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全力促進經營業績穩增長,紮實推動綠色轉型和國際化發展。以投資者爲本,不斷完善和優化投資者回報方案,爲股東創造持續增長的回報。

“在業績說明會等投資者交流活動中,公司欣喜地發現不少投資者對公司提質增效方案中提及的拓展應用領域、降低客戶集中度等舉措表示期待。”芯動聯科董事長陳丙根表示,下一步,公司將積極落實方案中提到的針對性舉措,厲行務實高效提高經營效率,穩步增強投資者回報,給予投資者更大的信心。

記者也關注到,已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交流平臺就上市公司是否開展專項行動提問,或建議上市公司積極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