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論壇》兩條狗好過一條狗(練鴻慶)

圖爲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宣佈推出的「振興三倍券」。(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去年5月,蘇貞昌說:「馬英九時代的消費券,監察院事後審覈,明白指出替代性過高,對經濟成長沒有幫助,所以政府記取教訓,不再重蹈覆轍。」

出來跑,遲早會還,蘇貞昌的嘴賤,現在一字一句,每一個標點符號都回應到自己身上;振興券不用先繳1000,那不就是消費券?還馬英九公道者,必蘇貞昌。三倍券要人民先繳1000,既擾民又沒有效果,現在蘇貞昌知道三倍券是錯的,馬政府時代的消費券效果更好,值得肯定。

不過連馬英九本人都說,今年的疫情比2009年金融海嘯時間更久,民衆受害更深,實在應該發現金,爲什麼蘇貞昌還是聽不懂呢?行政院的理由是:「振興券可以循環消費,現金只能一次性消費」,這應該所有經濟學教授都聽不下去。總體經濟學的「乘數效應」,就是假設A跟B消費,B把從A賺到的錢跟C消費,C再跟D消費A才論證出「政府擴大內需可以增加經濟成長」的結論。

而民進黨行政院居然有「現金只能用一次」的新創見解,如果這句話是對的,絕對可以得諾貝爾獎。民進黨內的經濟學者很多,林全更可說是泰斗級人物,都不用出來講句話嗎?至於說「現金可能被用來繳稅、還錢、繳罰款」,這更是不知民間疾苦。繳稅跟罰款是硬支出,民衆用政府發的現金去繳稅,他本來要繳稅的錢不就可以拿去消費?如果有民衆連繳稅、繳罰款的錢都沒有,強迫這樣弱勢的民衆去消費,有意義嗎?至於把現金拿去還錢,那債主就有更多錢可以去消費,這有什麼不好?

總而言之,不管是發現金或者發振興券,都會有很大比例的「替代性消費」,大概在6到7成之間,這是政府改變不了的。行政院既然說「振興券在消費上就跟現金沒兩樣」,那民衆就可以用在本來就會消費的項目上,而把省下的錢存起來。簡單來說,會多花的就是會多花,會存起來的就是會存起來,跟政府發券還是現金,關係不大。

消費是一種心理作用,民進黨與其千方百計的想強迫民衆消費,不如改用鼓勵的手段,呼籲大家「消費救臺灣」,成效反而會好一點。民進黨不是一堆網軍側翼,中央廚房嗎?帶這個風向,應該不難吧!

最後講一個據說是張俊雄的故事。有一次張俊雄在集會上演講,他說:「國民黨是條狗」,底下掌聲大作;他接着又說「民進黨也是條狗」,聽衆準備鼓掌的手僵在了半空;最後他說:「但是兩條狗好過一條狗。」

「兩條狗好過一條狗」,這就是在野黨的價值所在。爲了爭取紓困,國民黨先是爭取普發現金,一開始還被柯文哲嘲笑,「有這種在野黨難怪執政者囂張」,結果最後民衆黨也跟進了。

而針對五倍券,國民黨也一直要求蘇貞昌不要擾民,甚至臺北市議員羅智強還出動LED廣告車,要大街小巷走透透,終於讓民進黨驚到,英系立委公然逼宮,要求蘇貞昌妥協,民衆不用先付千元。

如果沒有國民黨的壓力,蘇貞昌會調整五倍券的政策嗎?只要不內訌,其實國民黨的戰力也沒差到哪裡去。(作者爲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