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週刊/亡國修法!政府讓96座水庫更短命

文/朱淑娟

8月底康芮颱風一場暴雨,讓南臺灣民衆陷入淹水夢魘。雖然南部水庫躲過一劫,但當水庫遇到暴雨,運氣都這麼好嗎?

回到2009年八八風災,大量土砂流入曾文水庫,淤積量等於過去20年的總和。庫底經長年堆疊下,曾文水庫有效蓄水量只剩下一半。未來臺灣氣候只會越來越極端,暴雨隨時上門,沒人敢說曾文還能活多久。

「所以水庫集水區保育變得比以往更重要,」水利署署長楊偉甫說,任何水庫都面對跟曾文水庫相同的風險,如何竭力延長水庫壽命,對臺灣是「非常嚴肅的議題」。

縱使風險升高,卻有兩項對水庫明顯有害的法案,正悄悄在行政院、立法院進行着。

其一,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所擬《水土保持法》(以下簡稱水保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在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將全國96個水庫集水區土地,從原本禁止開發,變成八成以上可以開發,讓集水區門戶大開!

其二,行政院在9月通過內政部所提「全國區域計劃草案」,放寬水庫集水區公有土地不得出租讓售、不得變更編定的規定,改成只要水利署認定的「非家用給水水庫」,就同意有條件鬆綁法令

禁地「開鎖」!連保護帶都撤,污染上門

《水保法》原本規定水庫集水區應劃爲「特定水土保持區」,區內應「禁止」任何開發行爲。但根據水保局定義,只有土石潛勢溪流、崩塌地才應劃設,全國有172萬多公頃土地,不必劃爲特定水保區,可以開發。

此外,原本經劃爲特定水保區的水庫集水區,應在水庫外30到50公尺範圍內設「保護帶」,這次修法也將「保護帶」全數廢除。如此將失去污染緩衝帶,連飯店也可蓋在水庫旁邊。

臺18線阿里山公路雙線可並行大型遊覽車的道路兩旁,到處可見崩塌痕跡;在曾文水庫集水區內處處可見檳榔樹、茶園,還有財團已相中多個地點要在這裡蓋飯店。

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副教授廖本全說,集水區開發先是開路,然後山地農業、觀光旅館跟着上山,「看到這些才知道什麼叫『國在山河破』,這些不解決,臺灣的災難就會沒完沒了。」

放寬特定水土保持區域,對環境必有衝擊,爲何官方還要堅持開放?對此,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科長姜燁秀表示,特定水保區劃設直接剝奪民衆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先前一旦要劃,民衆就反對,《水保法》修正後,反而符合土地合理管制嚴格管理的立法。

管理不易!改名目就能蓋垃圾掩埋場

至於內政部有意放寬水庫集水區公有土地不得出租讓售、不得變更編定的規定,改成只要水利署認定的「非家用給水水庫」,就同意有條件鬆綁法令,楊偉甫解釋,這是將水庫做分級管理,分爲「家用及公共給水」、「非家用及公共給水」,後者可以適當放寬。

水利署這種將水庫分級的原意,是區分管制強度,但實務上,卻可能變成一種可以操作的工具。

例如爲配合臺南市開發計劃玉峰堰將從家庭用水改爲非家用給水,只要改爲「工業用水專管」,就不受自來水法規範,包括垃圾掩埋場、放射性廢棄物儲存或處理場,全都可以興建。

當水土保持碰到開發,難道非變得「你死我活」,沒有兼顧兩者的方法嗎?

廖本全建議,水保法修正前應先盤點,不同集水區海拔高度都不一樣,水土保持、土地利用情況也不同,盤點後也許某些地區真的可以放寬。

另方面,水利署要將水庫分級,也必須經過盤點,開發產值是多少、進誰口袋,我們付出的治理成本又是多少,絕對不是「一視同仁」的放寬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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