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控:借住閨蜜男友家遭爺爸性侵 一句「他爸好帥」逆轉慘輸

美美聲稱林父林家阿公同睡,自己是躺在兩人中間。(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即將成年的少女美美(化名)今年2月14日逃家,透過黃姓閨蜜安排,暫時住進對方的林姓男友家,她指控暫住期間遭到林父以及林家阿公性侵、猥褻。不過,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美美在事發隔天仍與兩人同睡,還曾向黃女透露覺得林父很帥,「什麼時候介紹妳男友的爸爸給我認識」,顯然與一般受到性侵的受害者反應不同,加上沒有足夠的證據,最後依證據不足不起訴林家父子

美美在今年2月情人節當天逃家,當天晚上暫時借住在黃女的林姓男友家中,並與林父、林姓阿公同房睡覺,沒想到睡到一半,被夾在中間的她突然感覺有人在撫摸胸部下體等私密部位,嚇得趕忙拒絕,但是仍遭硬上;隔天晚上睡覺時,林父還拉她的手去摸阿公的下體,甚至用自己的下體磨蹭,她事後越想越不甘心,這才決定站出來控告他們性侵、猥褻。

▲美美戀上閨蜜男友的父親,遭拒絕後卻控告對方性侵。

不過,林家父子到案後否認性侵併表示,事發當天父子倆是睡同一間房沒錯,但美美是睡在另一間房,3人並沒有同睡;黃姓女友人也證稱,並沒有聽說美美遭性侵,她甚至說過覺得林父很帥等話,希望自己幫忙牽線、介紹。

由於當事人雙方以及證人說詞各異,新北地檢署調閱美美與黃女之間的對話訊息,發現她的確曾在2月15日之後傳訊息表示,「什麼時候介紹妳男友的爸爸給我認識」、「他爸不錯喔」、「很喜歡」、「很成熟」等話;此外,假如她真的在第一天晚上就遭性侵,隔天晚上怎麼還願意與兩人同牀,上述反應皆與一般受到性侵的受害者不同,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最後依證據不足不起訴林家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