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10點檔》聯電女員工睡夢中遭閨蜜男友搶劫 叫錯一聲慘成12屍塊

2001年5月臺南警局刑警隊與四分局共同偵破陳嘉興殺人分屍案。(圖/中時資料照)

2001年間臺南市發生殺人棄屍案,警方前往公墓尋找屍塊。(中時資料照)

2001年間臺南市發生殺人棄屍案件,警方在棄屍現場找到兇刀。(中時資料照)

2001年5月,聯華電子一位蘇姓女子睡夢中突然驚醒,睜眼發現閨蜜男友房內翻動她的手提包,便立刻跳起來想對外呼救,歹徒擔心事蹟敗露,一時之間用力過猛,一把掐死了蘇女,狠心將屍體肢解12塊,棄屍公墓。

檢警調查,臺南市一名男子陳嘉興因手頭緊,先是在2001年3月間竊取黃姓女友信用卡身分證財物,怎麼也沒料到,這點錢財無法止住他心底的慾望。

同年5月8日,陳男深夜自黃姓女友租屋陽臺爬出,爬往隔壁蘇姓女子的陽臺,自陽臺破門而入行竊,當時蘇姓女子深眠,陳男鎖定她的手提包,開始狂搜刮財物,蘇女因聲響驚醒,當場放聲大叫,這一叫則將自己逼入險境

陳男害怕事蹟敗露,便伸手摀住蘇女的嘴巴,想阻止她呼叫,拉扯之間用力過猛,蘇女便沒了呼吸心跳,陳男爲了確認蘇女斃命,還拿着水果刀朝其猛刺四刀,隨後劫走3200元,拿鑰匙反鎖後,假裝一切都沒發生過,於隔日凌晨返回女友房間

陳男犯下兇案後,爲了掩蓋犯行,向黃姓女友聲稱他要返回新竹,要求黃女載他前往車站,同時向女友說,蘇女已先行出門,避免事蹟敗露。陳男抵達獲車站後,再次租車返回命案地,用菜刀將蘇女屍身支解12大塊,分裝成3袋,棄置公墓。

案經黃姓女友發現報警,警方介入處理,法院審理期間,陳男數度聲稱是被蘇女誤認竊賊,才失手勒斃對方,對此法官不信,一二審均判死刑,不服上訴仍維持原判定讞,並於2002年12月9日晚間於臺南監獄執行槍決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