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9點檔》欠卡拉OK老闆25萬 基隆男遭擄撕票成白骨

擄人勒索案被害人曾文賢被殺害的第一現場,美綺卡拉OK店。(中時資料照 王貴郎攝)

搜尋人員下山溝發現曾文賢屍首,已白骨化。(中時資料照 王貴郎攝)

2002年12月10日,基隆市男子曾文賢,因債務糾紛被押走,下落不明,曾父接獲勒索電話後報警,警方雖立即逮捕涉嫌教唆擄人勒索的卡拉OK店老闆周世偉,但檢察官因證據不足,只得讓周交保,案情一度陷入膠着。

事後警方對共犯測謊,共犯心防被突破,供出曾男已被撕票棄屍,2003年1月12日,警方到瑞芳山區查獲曾男殘缺不全的遺體。

警方調查,綽號「小周」、「小胖」的周世偉,曾因殺人罪被判刑10年,當時仍在假釋期間的他,2002年受曾文賢委託以25萬元代價爲其處理糾紛,曾男2002年9月簽發本票6張給周,作爲擔保。

結果曾男未依約履行,並避不見面。周拿出7萬元代價,委託他人代爲催討,並請友人代尋曾男行蹤;2002年12月10日凌晨5時,周接獲通知找到曾男,即通知他卡拉OK店員工同往。

周男等人將曾文賢押上車,載往臺北縣瑞芳鎮他經營的卡拉OK店,囚禁在店內包廂,周男對曾男催討25萬債務,並指示員工、友人分持菸灰缸、空酒瓶、木棍、菜刀,毆打凌虐曾男,將曾男打得遍體鱗傷。

周男拿自己的行動電話,令曾男打回家籌錢,曾男向父親說「我出事情,需要現金...現在被人押着,看看多少現金就湊多少現金」,由於曾父答稱「目前沒有」,周氣得切斷電話。

周男等到當天上午7時,因曾家並無連絡送錢,認曾家無籌款贖人之意,又見曾男已全身受傷累累,擔心曾男出去後會報復或報警,他的假釋案將遭撤銷,遂起殺機,提議殺人滅口。

周男命員工等人將曾男自包廂帶至店內大廳,並將大廳之音響聲調大,由於曾男身高近180公分,身材高大,拿數顆安眠藥物數顆交代員工摻入飲料中,交給曾男飲用。

曾男被迷昏後,周男指示員工等人以電纜線將曾男勒斃,自己則走至店外察看把風。員工企圖勒斃曾男,但遭曾強力反抗。周男不時進出店內、或自門縫詢問「人死了沒?」,並催促動作快點。

周男命員工等人自廚房以大臉盆盛水,再強壓曾男頭部,企圖將曾溺斃,周男接獲未婚妻來電要他買早餐回家,周交待員工不可離去,等其回來後再處理。

結果該店房東因太吵,開窗察看,正好看到曾男躺在大廳地板、頭部仍置於臉盆內,驚呼:「怎麼會這樣?」,員工發現大叫:「你幹什麼?」,隨即鎖上窗戶,並即將曾男頭部自水中拉出。

員工即通知周男指房東有開窗看到一事,周男返回店內,向房東佯稱剛纔看到的人是喝醉酒的小偷,抓到後教訓一頓,準備送去醫院,小偷有答應賠償1萬元,其中4000元給房東,請房東切勿張揚。

當時曾男只是昏厥,並未死亡,周男唯恐節外生枝,決意將「屍體」處理掉,但周心繫未婚妻交代買早點,須先返回瑞芳住處,臨走前交代員工包裝好曾男屍體,待他回來後再棄屍。

但當週離去後,在場人士發現曾男仍有氣息,且試圖起身反抗,臨時自廚房拿出水果刀,朝曾男前頸部位砍殺2刀致死,並打電話通知周男,周指示他們快將屍體包裹,等他回店後棄屍。

周男開車沿路尋找棄屍地點,先於基隆市市內行駛後,再轉往濱海公路福隆方向前進,在水湳洞右轉至金瓜石時,左轉往雙溪方向行駛,在102縣道21.8公里處時,將屍體往山谷丟棄。

正當周男棄屍途中,曾男胞弟數次撥打周男行動電話,詢問哥哥下落,周男均應付稱曾男已經放走,又爲免曾家人前往卡拉OK店,即與曾男弟弟相約瑞芳火車站前見面。

周男先返回店內,與員工將殺人事證湮滅後,再前往瑞芳火車站,與曾男父母、女友、弟弟會面。因周佯稱已將曾放走,雙方不歡而散。

由於曾男一直未回家,曾父12月11日上午報警,一開始周男等人否認殺人,案情一度膠着。但因曾仍下落不明,警方持續調查,2003年1月7日,因共犯赴刑事警察局接受測謊時,供稱曾男早在2002年12月10日遭殺害棄屍。

警方隨即趕赴卡拉OK店,拘提涉案員工到案,並供出棄屍地點,2003年1月12日警方尋獲曾男部分骨骸,由於遺體全身白骨化,因軟骨部分已因動物咬囓,撿獲骨骼數目約爲4分之1,確認曾男已經遇害。

基隆地院一審判主嫌周男死刑,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無期徒刑,2007年7月最高法院駁回周男上訴,周男被判處無期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