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選 前市議員鄭秀英求刑7年6月

通緝中的前嘉義議員秀英,爲兒子張志成去年參選市議員賄選,屢次傳喚不到案,廿一日檢察官偵結,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具體求刑七年六月,併科罰金八百萬元,同案遭通緝、起訴的秘書蘇秋燕求刑六年、併科二百萬罰金。

六十八歲鄭秀英曾任第一至第四屆嘉義市議員,兒子張志成曾任第六屆市議員及市議會秘書長,於去年再參選嘉義市西區市議員,二人樁腳廣佈,甚至嘉義市選委會監察委員黃作鏞也充當其樁腳而涉案獲罪。鄭秀英透過秘書蘇秋燕,拜訪樁腳並交錢言明要各樁腳以一票一千元買票。去年十一月廿七日經檢調查獲此賄選。但鄭秀英、蘇秋燕經二次發傳票傳喚均未到案,且拘提不到案,已由地檢署發佈通緝。承辦檢察官王輝興偵結此案,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二人。檢察官認爲,鄭、蘇多次傳喚均未到庭,請對鄭秀英量處七年六月徒刑、併科八百萬罰金,蘇秋燕量處六年徒刑、併科二百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