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遭判當選無效 澎湖西嶼鄉內垵村長12/2補選

儘管機關反賄宣導,但賄選還是頻傳,澎湖西嶼村長便因涉賄遭判當選無效,在1日補選登記最後一天有3人登記參選,並訂於12月2日補選。(澎湖縣政府提供/許逸民澎湖傳真)

澎湖縣西嶼鄉內垵村第22屆村長莊嬌乃因違反選罷法,經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於112年9月21日判決確定當選無效,因任期尚餘3年多,依法必須辦理補選,今補選登記最後一天,確定有3人登記參選,澎湖縣選舉委員會定於12月2日(星期六)辦理投開票作業。

去(111)年11月26日舉行之澎湖縣西嶼鄉第22屆村裡長選舉內垵村選舉區,當時選情戰況激烈,有3人出馬角逐,最終由莊嬌乃勝出公告當選,但因涉嫌違反選罷法賄選,經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確有違反選罷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爲一定行使之賄選行爲,而違反同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經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於今(112)年9月21日判決確定當選無效。

澎縣選委會指出,因任期尚餘3年多,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4項規定,村長去職,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內3個月內完成補選。本次補選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期限爲10月30日至11月1日止,共計有陳妍菥、洪耀幸及薛雲鴻 (依登記序號)等3人登記參選。

並訂於11月22日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11月28日前公告選舉人人數、11月29日前將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送達選舉區內各戶、11月30日前選舉票印製完成,於12月2日投票開票,請有選舉權的內垵村民,屆時踊躍前往投下神聖的一票,最後於12月9日前公告當選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