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六都全面啓動 租金優惠最低可到5折

▲爲協助解決中低所得家庭租屋不易問題政府積極推動包租代管,鼓勵房東釋出空餘屋轉化爲社會住宅。(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陳佩儀臺北報導

想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房東注意囉!內政部表示,6直轄市政府已委託16家民間業者以包租代管方式,提供專業租賃媒合與租賃住宅之經營管理,目前較早開辦的臺北市桃園市共有60戶入住,且不論是「包租」或「代管」,租金優惠最低可到5折。

內政部表示,爲協助解決中低所得家庭租屋不易問題,並有效利用民間住宅資源,落實社會住宅政策,除直接興辦外,更積極推動包租代管,鼓勵房東釋出空餘屋轉化爲社會住宅。

而去年1月13日修正施行的住宅法,新增以包租代管方式提供社會住宅,對於承租包租代管房屋弱勢民衆提供租金補助;對於加入的房東,則有賦稅減免、每年1萬元的修繕補助;另對於包租方案還有每年最高3,500元的居家安全險補助及保證收租,以多種優惠措施,鼓勵房東積極參與。

營建署國宅組組長朱慶倫表示,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其中8萬戶是「包租代管」民間空屋,目前6都率先推行,臺北市、新北市各2,200戶、桃園及臺中各1,600戶、臺南高雄各1,200戶,將執行3年,預計1年內達1萬戶的目標。根據最新資料,已有60戶入住,包括桃園13戶、臺北47戶。

對於參與包租代管計劃租客來說,一般戶可以市價8折到9折的價格租到房子,第一類弱勢戶、第二類弱勢戶則分別可以市價7折、5折的價格租到房子,政府另外還提供弱勢民衆租金補助。

內政部強調,爲協助一定所得以下、社會或經濟弱勢者及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住宅法已明定房東綜合所得稅減徵規定;至房屋稅及地價稅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減免規定。

其中臺中市已於去年12月12日公佈制定「臺中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訂定以自用住宅的稅率課徵,其他5直轄市政府亦已積極研訂中,以提高房東參與意願

朱慶倫指出,目前共有16家業者投入「包租代管」市場,「包租代管」就是以「包租」或「代管」的方式,取得民間的空屋出租。「包租」的房屋,一次籤3年約,3年內,房東都不能隨意收回或買賣該房屋;「代管」,則是一次籤1年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