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交通類刑事案件有專職檢察官辦理

11月4日凌晨,上海市出租車駕駛員朱某車內飲用白酒後,駕車城市高速道路上逆行,與執行防疫押運公務警車相撞,造成警車內民警及出租車內乘客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經鑑定,朱某血液乙醇含量爲69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案發後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駐公安交警支隊專職檢察官得到信息,立即前往瞭解情況,對取證方向提出建議,固定現場監控錄像記錄證據。在公安機關移送案件後,浦東新區檢察院近日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朱某批准逮捕

針對涉道路交通安全刑事案件快速上升,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建立專職檢察官聯絡機制。日前,該院召開涉道路交通類危害公共安全刑事典型案件通報會,通報相關工作機制和舉措。

據悉,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該院共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涉交通類刑事案件1052件1057人,主要集中在危險駕駛、交通肇事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三個罪名。其中危險駕駛案受理佔比88%,絕大部分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肇事案佔比11%,受理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均爲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的行爲,如搶奪方向盤、毆打司機等,佔比1%。危險駕駛案件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已經成爲該院辦理數量最多的一類刑事案件。

爲此,該院創新機制和舉措,2020年6月與公安交警支隊簽訂協議,建立專職檢察官聯絡機制,每週二、週四下午派檢察官到交警支隊,檢警雙方以面對面案件溝通會商方式,開展案件聯絡工作,報備刑事執法數據。專職檢察官適時提前介入重大道路交通類案件,引導偵查取證,確保案件能快速進入刑事訴訟程序,減少檢察階段退回補充偵查,積極促成交警支隊在偵查階段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工作,提高辦案效率

此外,該院還延伸檢察職能,對2019年以來的交通肇事案件進行分析與梳理,就加強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方面向公安機關制發檢察建議,並會同屬地政府及相關單位聯合制定針對方案措施全面加強短板補缺。

據統計,自專職檢察官聯絡機制運行以來,在案件溝通過程中共提前介入11起危險駕駛和交通肇事案件,追訴9人。(林中明 張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