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恐嚇討債遭起訴 三溫暖大亨楊振豐反指澎恰恰「自導自演」

三溫暖大亨楊振豐(圖)被控藝人澎恰恰恐嚇討債,遭依妨害自由等罪起訴,移審時反指澎恰恰「自導自演」,臺北地院訊問後裁定楊以300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澎恰恰去年10月與三溫暖大亨楊振豐喬債務,被誤認遭楊、通化街幫的幫主「芋仔朱秀琮強押取債,驚動警界救人」。臺北地檢署今依妨害自由等罪起訴楊等3人,在押的楊、朱移審法院時都喊冤,反指澎恰恰「自導自演」,臺北地院訊問後,裁定楊、朱各以300萬元、25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禁止與被害人證人接觸。

檢警調查,楊振豐因財力驚人,不少名人會跟他借錢,楊並收取高額利息,一旦借款人還不出來,楊就約到自己開的亞太三溫暖商討債務,並透過朱秀琮等人恐嚇或強押擄人。楊、朱2人借給澎恰恰3000萬元,另借前頂鮮101董座周文保1.3億元。

朱秀琮移審時喊冤,稱被害人指述與事實不符,也不會逃亡;楊振豐則說,他和周文保是30年朋友雙方家人都很熟,彼此的兒子也是玩伴,不可能押人,而澎恰恰拿「江蕙傳奇企劃書找他投資,他同意,但要求給他一個演員缺,結果澎恰恰跳票,只好找來三溫暖商談,澎恰恰自己說要拿妻子房產抵押過程中還出去抽菸、吃飯,根本沒有被限制行動,是澎恰恰自導自演。

2人的辯護律師都說,本案所涉妨害自由是輕罪,且已被羈押4個月,沒必要也沒能力逃亡海外檢方也已偵結起訴,沒有勾串、滅證的可能,且已無其他潛在被害人,無反覆實施之虞,沒有羈押必要。2人均希望以200萬元交保。

法官認爲,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當資產足以逃亡海外生活,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考量所涉罪名及資產後,裁定楊振豐300萬元交保、朱秀琮25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海、出境,不得接觸被害人及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