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拍攝持有少年私密片案開庭 炎亞綸:努力和解

藝人炎亞綸被控拍攝持有少年私密片,被士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士院今天首度開庭,傳喚炎亞綸與被害人到庭。炎亞綸庭後表示,盡最大誠意、努力讓雙方和解。

炎亞綸庭訊後受訪表示,心情OK,盡最大的誠意跟努力,讓彼此雙方的條件,都能滿足到可以和解的狀況;至於和解金額數字,炎亞綸表示,這不能說。

被害人則指出,心情沉重,希望大家好好生活,平常遇到什麼困境、不順,度過它、撐過它,會有自己很好的人生。

被害人表示,他與炎亞綸沒有在同一個空間見到面,僅能從炎亞綸的網路文章,感受到炎亞綸的態度,現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尊重法律上的結果,法律怎麼判,都尊重司法程序。

全案起於,被害人今年6月間指控於未成年時期與炎亞綸交往,但遭炎亞綸妨害性自主、偷拍私密片還外流。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炎亞綸於民國106年間認識當時未滿18歲的被害人進而交往,明知少年未成年,仍於住處持手機拍攝與少年的私密片,並曾將私密片傳給2名網友。

檢察官依製造少年爲性交行爲電子訊號罪、意圖散佈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炎亞綸。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首度開庭,由於本案爲兒少案件,採取不公開審理。

另外,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部分,檢察官認爲罪嫌不足不起訴;被害人向臺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日前駁回再議,炎亞綸不起訴確定。

炎亞綸承諾會盡最大的誠意和努力談和解。記者蕭雅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