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大陸遣兇返臺 是順應臺灣民意

旺報社評

潛逃廈門的新店槍擊命案黃姓兇嫌被陸方遣送回臺,刑事局人員採取「空橋模式」逮捕歸案,陸委會、法務部對陸方表達感謝。有評論認爲此次陸方對臺釋出善意,因大陸懲罰「臺獨金主」、機艦擾臺而緊繃的兩岸氛圍可望改善。這樣的解讀正確嗎?

不涉及兩岸公權力合作

廈門公安第一時間對處於隔離狀態的黃嫌進行調查、訊問,並在隔離期滿即遣送回臺,確實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成功案例。但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的迴應很有玄機:首先,馬曉光證實陸方是從媒體獲知消息,而非接獲我方循兩岸共打管道的通報,這與我方警政單位在得知兇嫌潛逃大陸後,向對岸通報遭「已讀不回」的情形相符。其次,馬曉光將此次遣返決定界定爲「爲打擊暴力犯罪,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兩岸交流秩序」。也就是說,此次遣返並不涉及兩岸公權力合作辦案。

簡言之,即便此次陸方確由兩岸既有管道接獲我方訊息、採取行動,並在技術層面循慣例,與我方刑事局窗口單位進行協調、溝通,但對外仍採取不承認、不回覆的態度,可見,兩岸共打協議下的機制僅僅維持「最低度」運行。而這種「最低度」運行,也恰是民進黨執政近6年來兩岸各項既有機制的寫照。例如在防疫部分,兩岸只有最基本的訊息通報往來,根本無法展開有效合作,連當初湖北臺商包機都要透過民間協調,一波三折。又如在農產品部分,大陸禁止臺灣鳳梨、蓮霧進口也僅透過兩岸既有管道「盡告知義務」,後續的協商、解決方法至今都未有下文。

正如陸方將遣返黃嫌界定爲「保障兩岸人民安全、維護兩岸交流秩序」,在蔡政府不承認一中架構、踐行抗中路線的情形下,大陸絕不可能對蔡政府有善意,也絕不可能恢復馬政府時期的兩岸溝通協商、爭議處理機制。不過大陸仍對臺灣民衆懷有善意,並尊重兩岸既有機制與慣例,在兩岸人民安全領域展現積極姿態。此次新店槍擊命案發生前後,多個縣市爆發嚴重治安案件,民衆強烈呼籲將兇嫌繩之於法,大陸及時對潛逃廈門的黃嫌採取行動,就是順應臺灣民意之舉。

執政黨危害和平應下臺

與此案類似的,還有陸方對兩岸海事合作、人道救援的處理。蔡英文執政後,大陸逐漸縮減《海峽兩岸海運協議》下與我海巡署的合作機制,包括中止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習,但這並未妨礙近年來兩岸聯合搜救的實質成果。例如半個月前,一艘陸籍貨輪在馬祖以南海域遇險沉沒,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協調臺灣的中華搜救協會聯合搜救,最終11名落水船員全數獲救。

再如去年10月,針對大陸船隻偷採海砂的問題,海巡署與大陸海警同時行動,分別在馬祖與福州間各自海域查處違法船舶。這些行動都表明,大陸對危害兩岸人民利益的事情不會坐視不管,不會因爲兩岸政治氛圍不佳、官方溝通不暢,而放縱違法人員在兩岸間遊走、危害社會安全。

兩岸機制以「最低限度」維持運行,既是兩岸人民的萬幸,也是兩岸關係的不幸。民進黨政府不應幻想,將一些涉及臺灣人民基本安全、根本利益的兩岸事務性議題,透過政治操作達到「生米煮成熟飯」的效果,認爲大陸會放棄政治原則「靠過來」。蔡政府應體認到,兩岸冰封多時,任何民間、企業、縣市的溝通管道都應充分利用,以增進臺灣人民福祉,而不是打壓、恐嚇,將其視爲「統戰滲透」。

大陸也應該思考,在兩岸政治對峙、緊張的不利氛圍下,如何克服公權力溝通的障礙對兩岸民生問題的影響,例如至今無解的臺灣水果檢疫、兩岸旅客互免隔離等問題。

最重要的是,要根本改善兩岸關係、解決兩岸斷線問題,還是要靠臺灣人民的集體智慧,把破壞兩岸交流、危害兩岸和平的執政團隊趕下臺。此次4大公投,在野黨的主要訴求幾乎重疊,希望這股力量同樣能凝聚在兩岸議題上,讓兩岸關係在2年內發生最根本性的扭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