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佔機密公文案  陳水扁被起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總統陳水扁涉嫌侵佔機密公文案,特偵組21日上午宣佈偵結起訴,陳水扁被依違反國家機密法等罪名起訴。陳水扁的辯護律師鄭文龍迴應,這是「政治打壓的起訴」。

民國97年9月25日,特偵組搜索陳水扁辦公室時,查扣44箱、1300餘件資料,其中有大批總統府內敏感文件、公文;而總統府也在99年間向特偵組告發,陳水扁卸任時帶走總統府的文件。

特偵組分案後,再度搜索陳水扁辦公室和陳水扁當時被押的臺北看守所舍房,查扣了58箱文件,查出機密文件和非機密文件共688件,部分機密文件包含數量不等的公文、函文,即實際公文數字高達上萬件。

特偵組經長期間比對相關公文函件,多次提訊、就訊陳水扁,並根據前扁辦主任林德訓和扁辦專員供詞,認爲陳水扁確有利用總統職務隱匿公文,依侵佔公物、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文書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請法官量刑

對於這樣的結果,陳水扁的辯護律師鄭文龍批評,特偵組對花博案、夢想家案等都不敢辦,只拿卸任的陳水扁開刀,並說陳水扁攜走的文件,如果是不能帶走的,當時也不會給他,何況卸任總統辦公室也算公務單位,將文件攜走只是從A公家機關帶到B公家機關,不能算侵佔也非貪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