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殺龍王鯛再切8塊埋 民宿業者掰「視力模糊」判6個月

社會中心臺東報導

綠島阿憲民宿陳姓業者捕殺保育魚類龍王鯛,臺東地檢署檢察官去年向法院求刑1年2個月。臺東地院法官認爲,陳男除了擔任觀光向導外又是潛水教練,應該知道龍王鯛是珍貴的保育類,卻任意捕捉宰殺,事後還謊稱那是7年前的舊照依法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

▲陳姓業者起初還辯稱那是7年前的舊照。(圖/當事人授權使用)

龍王鯛(又稱曲紋脣魚蘇眉魚)是綠島的保育明星全臺只剩下不到30尾,陳姓業者2016年5月以魚槍擊昏1尾龍王鯛,接着先拖到附近的窟窿處暫放,再找來張姓友人合力竹竿穿洞回家,但當時龍王鯛還有微弱的氣息。陳男事後將龍王鯛死亡的照片PO上網,沒想到引發衆怒,起初還辯稱那是7年前的舊照,因爲有遊客想看才PO出來。

臺東地檢署檢察官經過調查戳破陳男的謊言,同年8月向法院求處1年2個月徒刑,併科罰金50萬元。不過,陳男出庭時辯稱,自己有視力方面疾病,如果潛水至10到20公尺深的海域視力就會變得模糊,根本無法判斷當時射殺的魚類到底是什麼。

▲▼龍王鯛的遺體被大卸8塊,在綠島監獄附近找到時頭尾都不見了。(圖/翻攝海巡臺東服務中心臉書

但法官調閱陳男的就醫紀錄發現他根本沒有眼疾,加上遭捕殺的龍王鯛傷口面積小,應該是近距離穿孔所致,因此不採信陳的說法,且陳自1996年起就在綠島經營「阿憲民宿」,除了擔任觀光向導外又是潛水教練,不可能不知道龍王鯛是保育魚類,最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

另外一名幫忙擡魚的張姓友人則被判刑6個月,緩刑3年,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向指定機關勞務80小時,並支付公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