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判刑36年 前立院秘書長林錫山今早入監

前立院秘書長林錫山涉貪遭判36年,今早帶着口罩不語入監執行。〈張孝義攝〉

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被控以泄漏標案、綁標方式協助廠商取得立院採購案,並收受賄款,另被查獲2.4億元來源不明財產,判處林涉貪11罪累計36年,今天上午林錫山帶着口罩,不發一語的默默的自行前往臺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入監服刑。

林錫山今(19日)上午9時50分向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林錫山穿著白襯衫,戴着灰色帽子及口罩,一語不發,兩度對媒體鞠躬致意。

林錫山被控主導立院多起電腦軟硬體設備招標案,2012年初找上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向他表示「去年做得不錯喔,借我300萬可以吧?」李爲取得其他標案,從2012年至2015年元月,分8次給林錫山回扣3950萬元。林錫山爲助網遠取得標案,透過立法院資訊處長陳露生、親信陳亮吟等人探詢網遠意見,量身打造標案,或以泄漏招標規格等綁標方式,助網遠取得立院24件資訊系統標案,總金額2億多元。

林錫山一審被判刑16年,高院認定林男觸犯貪污等12罪,改判處15年徒刑,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爲,林涉「憑證更新案」部分,高院對林有利證據調查未盡,撤銷此部分發回更審,其他11罪均駁回上訴確定。這11罪累計判刑36年,但目前法律規定,有期徒刑上限爲30年,因此檢方將在林入監後,另向高院聲請定應執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