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狎女童 唐鳳胞弟判1年半 擦藥伸狼爪 國小校長收押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弟弟(左),前年9月遭控在淡水1間宮廟旁,疑似強吻猥褻4歲女童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他雖與家屬和解,但否認犯罪法官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的弟弟,前年9月遭控在淡水1間宮廟旁,疑似強吻猥褻4歲女童,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他雖與家屬和解,但否認犯罪,法官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2018年9月19日6時許,唐帶着3歲兒子,在淡水住家附近宮廟玩耍,當時1名媽媽帶着4歲、2歲女兒,也在周遭空地閒逛,3個小孩後來玩在一起,兩名家長則在旁觀看。

被害人母親後來在照顧2歲女童時,唐卻趁機將4歲女童帶至一旁,疑四度抱起女童強吻,被發現後喝止,被害人母親經調閱監視器,認定唐涉及猥褻憤而提告。

合議庭認爲,唐在公共場所強行環抱親嘴,強制猥褻女童,犯罪手段惡劣,被害人事後更出現懼怕、嫌惡反應,可見唐的行爲,已對女童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唐辯稱患有身心疾病,與女童是「友善互動」,士院精神鑑定,證明唐當時確有躁症發作,事後也與家屬和解,依法得減輕其刑,但考量他犯後避重就輕,及對社會治安的危害,判刑1年6月。

另外,屏東一位多次獲得優良教師國小校長,傳出在校長室以協助腿部擦藥爲由,對因練習受傷的校內球隊學生上下其手,甚至接近下體,校長在家長興師問罪後自知理虧,雖簽下悔過書,但女學生家長報警,屏東檢警發現被害女童不只1人,檢察官聲押禁見校長獲准後,進一步調查是否還有其他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