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調包毒品、私吞贓款 首次開庭基隆3警認罪獲交保

基隆警察局警員張晉維(左)、黃民欣(右)涉嫌暗槓毒品、私吞贓款。(陳彩玲攝)

基隆市警察局4名警員涉嫌暗槓毒品、私吞贓款,遭檢方依貪污自罪條例等罪起訴,今天首次開庭視訊方式進行準備程序,警員黃民欣、周聖倫蘇昱端皆坦承犯罪事實,法官認爲無羈押必要,分別裁定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另外主嫌員警張晉維對犯罪事實細節意見,法官諭知7月中旬再次開庭審理

前南榮所警員張晉維涉嫌與友人阿修謀畫多起毒品黑吃黑計謀,並夥同前八堵派出所警員黃民欣、前南榮所警員周聖倫、蘇昱瑞一起調包毒品,將一半查扣毒品收進口袋,再和「阿修」交易獲利,另一半則是參雜白砂糖上繳,今年更私吞詐騙集團120萬元贓款,張晉維惡劣行徑遭檢方求處有期徒刑13年重刑

今天首次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因應疫情審判長桂金透過視訊,審訊4名員警及參與案件黃姓男子等人。黃民欣坦承犯行,並向法官供述,他在看守所期間,張晉維關押在他對面房舍張曾喊叫「我知道你黃民欣住在哪裡」,法官認爲黃無羈押必要,裁定30萬元交保。

約莫下午2點,換警員周聖倫開庭,他透過視訊供稱,他與「阿修」不相識,只知道「阿修」是張晉維的線民,每次都只聽話參與計劃,至於不法所得都是張晉維第一個拿到,再分給大家,詳細金錢畫分他不得而知,法官認爲,周坦承犯行,也願繳回犯罪所得,已無羈押必要,裁定20萬元交保。

蘇昱端開庭時也坦承犯行,他說,當天張晉維要他去學習辦案,因此,搭上黃民欣的車目睹犯罪過程,但否認有幫忙分裝毒品,他說,事後才知道自己有收到5000元報酬,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

法院表示,3名警員坦承犯罪事實,供述與檢察官起訴書內容大致相符,且無證據聲請調查、無串證之虞,認定無羈押必要,得以交保,並限制住居,每2個星期定期至法院法警室報到,代替羈押手段

最後,審判長審訊張晉維,在視訊開通時,張先是向法官反應,對犯罪事實細節有意見,要求將自己寫的手稿傳真到法院給辯護律師,張寫了滿滿約8張A4紙,由於內容多且複雜,律師向法官表示,要再消化資訊,並和張碰面,法官同意後,諭知7月中旬再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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