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2千萬補助費 臺科大教授2百萬交保

▲圖爲臺科大資料照。(圖/記者盧映慈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程學院營建工程系特聘教授鄭明淵,被檢舉涉嫌利用人頭假髮票詐領科技部(原國科會)、交通部港務局計劃補助經費,從中不法獲利金額約2千萬元,甚至要求研究助理按月將薪資繳出、重新分配。10日下午臺北地檢署指揮調查臺北市調查處,搜索鄭男位於臺科大的研究室住處,並約談鄭男等被告證人共10人,檢方11日凌晨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諭令鄭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鄭的助理吳育偉請回,2名開假髮票的3C廠商黃鬱蓁馮竣嗣各以50萬元、30萬元交保。

▲鄭明淵涉嫌利用假髮票等方式詐領科技部數千萬費用遭檢調搜索。(圖/取自臺科大網站

檢調調查,鄭明淵從2003年迄今,陸續向政府單位申請專案研究計劃,相關經費若有剩餘,鄭便與3C業者勾結,由業者提供每次數萬元的發票,供他以採購文具、3C產品名義,不實請領、覈銷研究經費。

此外,多名學生在擔任鄭明淵研究助理期間,被鄭利用作爲請領經費的人頭,甚至同時掛名數個研究或教學助理職務,若按照研究計劃編列的薪資,一名助理平均月薪應爲1萬元至1萬2千元不等,但鄭竟替研究助理自定薪資,研究助理實際上只拿到4千元至5千元,其餘款項都被鄭要求提領繳回,還逼迫研究助理在薪資單據上籤章;有助理不滿只領取千元薪資,還連累父母多繳交所得稅稅款,憤而檢舉。

鄭明淵在偵訊時否認侵吞款項,強調沒有一毛錢落入他私人口袋,之所以要求學生將已領取薪資繳回重新均分,是因爲研究計劃時程不一,爲讓每名研究生都可以公平拿取薪資才行此舉,且這是與學生達成共識後才做的決定。因大學教授不具刑法公務員身分,不構成貪污罪,全案朝詐欺、僞造文書及違反《商業會計法》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