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500萬 前苗縣議員謝芳紋遭約談50萬交保

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資料照)

苗栗地檢署查辦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謝明俊攝)

苗栗地檢署查辦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涉嫌串同卓蘭鎮公所秘書徐士凡,共同詐領議員助理費5百萬元案,苗栗地檢署28日動用7名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前往謝芳紋住所及服務處等13個地點搜索,並約談謝芳紋、徐士凡等被告及證人共13人,經召開偵查庭訊問後諭令2人以50萬元交保候傳。

據悉,謝芳紋出身竹南鎮,曾當選苗栗縣第17屆、18屆議員,但在2018年競選第19屆縣議員連任時失利,徐士凡則爲謝芳紋任職縣議員時的助理,爲謝芳紋團隊中核心成員,謝芳紋連任失敗後,轉任卓蘭鎮公所秘書。

檢方調查,被告謝芳紋、徐士凡涉嫌於謝芳紋擔任苗栗縣議員期間,自99至107年間,共同以虛報人頭助理的方式詐領議員助理費,初估至少5百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

檢慄地檢署專案小組經縝密蒐證後,28日由承辦檢察官廖倪凰偕同姜永浩、徐一修、陳昭銘、呂宜臻、張智玲、邱舒虹等共7名檢察官採團隊辦案方式,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新竹縣調查站、新竹市調查站等調查官,持苗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同步搜索謝芳紋的住處及服務處等13處所,查扣相關文件、行動電話等物,並傳訊被告謝芳紋、徐士凡及相關證人共13人。

檢方經將謝、徐帶回召開偵查庭後,以被告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當庭諭令被告2人各以50萬元交保候傳,並將持續深入追查,以釐清全案案情並追繳相關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