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大橋「5對5大亂鬥」10滋事者遭逮 法院判決出爐

社子大橋大亂鬥 ,10滋事者判決出爐。(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11月北市社子大橋下,發現5打5大亂鬥,士林分局陸續將滋事的衆人帶回,查出是22歲蔡男與21歲郭女分手後,因感情糾紛互相放話,纔會揪衆輸贏,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處帶頭、動手的10人40天至6個月有期徒刑,均可易科罰金,緩刑者另需接受8小時法治教育。

判決指出,蔡、郭2人分手後心有埋怨,各自放話引發事端,最後相約2023年11月27日深夜11時,在社子大橋下談判,事發時雙方各有5人,一言不和開始大打出手,士林警方到場時先逮捕7人,另在車內發現K他命、球棒及刀械等證物,逃離的3人事後也被傳喚到案。

士院審酌,蔡、郭聚集3人以上,實行暴力威脅,造成公衆恐懼,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造成危害,考量10人均坦承犯行,具有悔意及態度良好量刑,其中蔡男、郭女均爲首謀,各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另接受8小時法治教育。

其餘動手者分別判處拘役40天至6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查扣的3支球棒、1把西瓜刀、1支白鐵棍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