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股利所得 菜籃族也受惠

兩稅合一制自去年初稅改三讀後廢除,勤業衆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協理王瑞鴻23日指出,過去兩稅合一制的可扣抵稅額要一併計入所得總額,如今新制的合併計稅直接以8.5%計算可抵減稅額,等於菜籃族將省下可扣抵稅額的稅金

今年報稅是首次適用稅改新制,王瑞鴻表示,申報股利所得可自行選擇「28%分開計稅」,或「維持計入所得總額」、按股利8.5%計算可抵減稅額(8萬元爲限)。王瑞鴻認爲,股利所得稅改讓大戶從適用最高累進稅率45%可改爲適用28%分離計稅,獲得較大節稅效益

然而,菜籃族同樣也能受惠於股利所得新制。假設A在2017、2018年股利所得皆爲百萬元、其他所得淨額爲50萬元,今年報稅可計入所得總額計算。

今年A應稅所得爲150萬元、適用綜所稅率20%,減除累進差額13.46萬元、可抵減稅額8萬元後,實繳稅款8.54萬元。

但王瑞鴻表示,若去年報稅,假設A股利可扣抵稅率爲8.5%,則去年報稅可扣抵稅額爲8.5萬元,但兩稅合一制下、可扣抵稅額也要併入計稅。

去年A應稅所得爲158.5萬元、適用綜所稅率20%,減除累進差額13.46萬元、可扣抵稅額8.5萬元後,實繳稅款爲9.74萬元,相比今年多繳1.2萬元稅金。

王瑞鴻分析,即使所得不變,但今年股利所得稅負較去年低,關鍵就在可扣抵稅額8.5萬元如果被視爲所得計稅,以綜所稅率20%而言會多出1.7萬元,但可扣抵稅額度比稅改新制上限8萬元還多出5千元,因此爲1.2萬元。

另王瑞鴻也提醒,獨資合夥企業今年報稅免繳營所稅,因爲其盈餘必須歸課到個人營利收入,並計入綜合所得計稅。若是獨資、合夥等小規模企業股利投資收益,將會被列爲個人「營利收入」,無法再適用股利所得計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