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礦業法、林淑芬質疑護航企業 錄音帶立委邱議瑩:自己審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怒批《礦業法》是在護航企業所幸最後經濟部讓步訂定業者須提出計劃。(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財經中心綜合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7日繼續審查《礦業法》修正案,在審查最有爭議的第58條,也就是允許亞泥等業者即使未通過環評也可邊挖邊做,而且環評若拖到10年,業者就能「偷」到這10年的礦權。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與「錄音帶立委」邱議瑩審查時爆發口角,林淑芬批評經濟部是在護航企業,而邱議瑩則諷刺地說:「那讓妳一個人去審就好了。」所幸經濟部終於懸崖勒馬做出讓步,承諾將要求業者做初步規畫,且礦權展延須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並提出關礦計劃才能實施。

現任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詹順貴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謝孟羽日前批評《礦業法》修正案第58條是完全架空環評制度。謝孟羽更指出,「它是可以一邊挖、一邊環評的,但大家都知道環評其實沒有期限可以限制它,所以假設環評做10年,業者就可以繼續挖10年,所以有環評跟沒有環評根本就沒差。」

現行《礦業法》草案第58條之1第5項,只要開發的業者可提出替代方案,經濟部就不能廢止所覈定的礦業用地採礦權,即使最後開發單位已提不出替代方案,經濟部也可決定是否廢止其礦業用地。

換句話說,只要有經濟部爲業者撐腰,業者完全不用做環評也可開挖,即使業者提出環評替代計劃,也可以邊挖邊環評,被外界評爲「環評拖越久賺越大」的偉栽臺灣法律草案。

針對《礦業法》部分,林淑芬痛批,整部法條內對全臺202個礦場把關的只有6條,但內容又是不斷架空,等於「整部法律等於都在規範空氣」。林淑芬挑明地說:「亞泥挖了60年,通通沒有取得土地所有人權的同意,但修法卻也完全動不到。」她指出,不管亞泥是對於國土計劃環境敏感地區、關礦計劃,不僅不用負責,連送到內政部審查都不用,不僅有環保問題、也可能導致關廠工人權益受損。

另一位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選擇聲援林淑芬、認爲審查《礦業法》應做更多配套,卻一同被邱議瑩批評爲「跟環團站在一起羞辱自家黨內委員」。對此林淑芬表示不只公民團體跟她,還有其他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蘇治芬、尤美女、周陳秀霞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高潞以用等跨黨派委員一起共同努力,爲的就是好好審查《礦業法》,顧及原住民應有權益也兼顧產業發展,「而且環團公佈政治獻金(環團於週一公佈收取亞泥等水泥業者政治獻金的受益立委,賴士葆費鴻泰等立委都上榜),這樣就算是羞辱立委嗎?」

所幸在林淑芬等立委強力堅持下,經濟部終於讓步,承諾將要求業者做初步規畫,且礦權展延須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並提出關礦計劃才能實施。不過環團仍然質疑,因爲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如果還是由企業提供,恐怕會有「假人頭情況產生。▼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因爲日前勞基法抗議時說「抗議的聲音只是錄音帶」而被封爲「錄音帶立委」。(圖/記者林昱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