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不明惹議!海關暫扣的加熱式煙 千條已經過期

海關暫扣加熱式菸草。(圖/關務署提供)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由於加熱式煙目前法規法源尚未修立,使其「身分不明」,所以民衆國外攜帶加熱式煙品被查到,會被海關暫扣。根據統計,目前海關暫扣加熱式菸草有4.5萬條、加熱器組近千組,已經有千條菸草超過保存期限,有7件民衆提出異議,想要把扣留的加熱式煙品拿回,但仍遭否準仍扣留當中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2)日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質詢時表示,由於加熱式煙現在「身分不明」,衛福部尚未修法、以及給予解釋令,使得許多加熱式煙品暫扣在海關,恐怕面臨國賠問題

根據財政部統計,目前海關從106年至今年8月底,已經扣留4.5萬條煙,加熱式器達987組。值得注意的是,106年所海關所扣的加熱式煙品1030條,已經超過保存期限。

雖然目前還未有提出國賠申請,但關務署也陸續接到民衆提出的異議,據統計,已經有7案民衆依據行政罰法第41條提出異議,要求撤銷扣押,已經遭到否準;但是也有2件提起訴願、以及1案已經提起行政訴訟。

吳秉叡則表示,雖然他個人並不吸菸,但他認爲,如果是因爲含有尼古丁等有害物質,基於國人健康與兒少保護要禁止加熱式煙的話,現在紙菸卻可以銷售並不符合邏輯,所以應該以客觀角度、對於吸菸者的健康角度來思考是否要開放加熱式煙。吳秉叡並指出,就海關的查扣情況來說,加熱器也只是機器,海關也要查扣,就如同紙菸跟打火機,打火機也要被查扣一樣。

蘇建榮今日表示,對加熱式煙品管制,會配合衛福部做法來做,根據未來菸害防制法中定義,來評估是否爲煙品管理法的管理範圍。關務署表示,衛福部目前態度是將加熱式菸草及加熱器視爲一體,未來會配合衛福部正式政策拍板及修法,調整加熱器稅則稅號,與加熱菸草規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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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式煙。(圖/記者吳靜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