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6項舉措推動國資國企做優做強

記者12月3日從深交所獲悉,爲落實落細中辦國辦關於《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方案》),深交所近日研究制定了服務國企改革專項工作方案,涉及五個方面16項具體工作安排,明確了時間表路線圖,推動國資國企深化改革、做優做強。

數據顯示,截至三季度末,深市共有國有控股上市公司508家,佔深市上市公司總數的22%,佔A股國有控股公司的44%,涵蓋電子信息、交通運輸、國防科工、機械製造等行業領域,是國有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爲貫徹落實《三年行動方案》,深交所緊扣監管與服務職責,聚焦深市市場特色,制定了深入服務國資國企改革的16項具體工作安排,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構建長效機制。明確服務國資國企改革的目標任務和支持方向,建立專項工作小組,努力使深市多層次資本市場成爲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和落實《三年行動方案》的前沿平臺和“新高地”。二是拓展培育深度。深化央企集團、地方國資專業化服務,做精做細“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從源頭提升國企上市後備企業規範水平。推動國有上市公司通過整體上市、併購重組市場化方式實現資產整合。加快創新產品供給優化國企改革等重點領域ETF產品體系,推動國資基礎設施公募REITs項目試點落地常態化發行。三是健全基礎制度。優化市場功能定位,積極籌備全市場註冊制改革,支持優質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上市融資。推動完善併購重組、再融資、收購、減持、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等基礎制度,助力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工具實施混改。四是推動質量變革。以開展公司治理專項行動爲契機,深化與國資委、地方國資監管部門協作,推進黨建入章全覆蓋,切實提高國有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支持和引導國有股東持股比例高於50%的國有控股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戰略投資者作爲積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五是深化對接服務。健全常態化走訪交流,豐富專題培訓內容和形式,深入瞭解國企改革動向和服務訴求,不斷進階監管服務水平

這也是深交所繼制定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工作方案後,推動提高深市上市公司質量、服務國家戰略的又一針對性舉措。深交所方面表示,將認真踐行“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九字方針和“四個敬畏、一個合力”工作要求,切實把推動提高深市上市公司質量作爲上市公司監管服務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制度改革,強化監管主責,優化服務水平,全面建設“優質的創新資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助力國有企業和民營經濟高質量協同發展。(記者 韋夏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