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育嬰留停研擬放寬 年資減至6個月拚明年上路

勞動部研擬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工作年資限制,同一單位任職一年將降至6個月。(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勞動部爲建構勞工友善環境,在調整性平工作平等措施中,除檢討勞工產假相關規定,也正研擬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工作年資限制,勞動部指出,預估年資從一年降至6個月,將修改平法母法,最快有機會在明年上路

勞動部自91年3月《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後,即明定「育嬰留職停薪制度」。98年5月起,增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截至103年4月底止,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受惠人數達23.9萬人,發放津貼金額共計210億餘元,政府補助僱主負擔之社會保險部分,共計44億8,985萬餘元。

去年全年申請育嬰留停津貼人數約6.2萬人,今年1~8月約4.4萬人,平均一個月約4~5千人申請育嬰留停津貼。而在勞動部研擬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工作年資限制至6個月後,將修性平法母法,拚明年上路。

同時,針對留職停薪續保問題,根據統計去年申請留停津貼約6萬人,截至今年7月育嬰留停續保約3萬8,296件,僅6成育嬰留停續保,而由於現行在原單位任職滿1年以上,即可在育嬰假期間,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在性平法修改工作年資限制降至6個月後,就保法並不共同修法,育嬰留停津貼以保險年資來看仍維持一年。此外,主管也表示,若此法修改對於僱主的影響將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