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院男老師找男同學打電動 竟處罰輸家脫褲彈下體

▲狼師要少年脫褲還彈下體。(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神學院的45歲柯姓男音樂老師曾出國留學,回國後也到鄉下小朋友音樂,但他卻邀請年僅12歲的少年阿強化名)到家裡電動,並設立「贏家懲罰輸家」的規則,不僅要求對方脫掉內褲,還用手指彈下體,事後被依對未滿14歲男子猥褻罪,判刑6個月。

據《自由時報》報導,柯男在101年間認識了阿強,並從隔年開始至104年間,邀對方到住處玩電動,但是「贏家可懲罰輸家」,便因此逼阿強裸下半身打電動10多分鐘,等到對方又輸了就用手指彈他下體5下,由於他也對其他男童說「要不要當砲弟」,全案纔跟着曝光

柯男在檢方偵查時辯稱只是在跟阿強玩,但法院審理時他便改口認罪,但由於其犯罪動機目的、所用手段尚屬輕微,對被害人身心也應未造成不能回覆的嚴重傷害,被害人父親亦表示不願訴追,他又無前科,因此判刑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