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10點放煙火「爆破音狂炸」!住戶怒理論 男嗆:出事我賠得起

男子深夜10點在空地施放煙火,巨大的爆破聲響惹怒鄰近住戶。(圖/東森新聞

記者智勝/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網友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出影片,表示深夜10時住家外竟有名男子仍在施放煙火,七彩絢爛的火光、和頻繁的高空爆破聲響,吵得附近住戶睡不着覺,憤而下樓找該名施放煙火的男子理論,但男子仍理直氣壯,直呼自己是在合法時段放煙火,且車上還放了3支滅火器若真有萬一發生火警,「我賠得起,我絕對賠得起!」

原PO控訴,該名男子已經連續2天在深夜10點於住家外空地燃放煙火,由於已經是休息時間,不少正準備入眠的住戶被吵得睡不着,巨大的爆炸聲響也嚇壞了熟睡中孩童,住戶忍無可忍,憤而下樓圍住該名放煙火的年輕男子理論。

「放完就放完了,不然怎麼了嗎?我道歉也道歉了,還想怎樣?」面對怒氣衝衝上前質問的住戶們,男子態度仍十分強硬,當住戶質疑煙火危險性時,男子還稱車上準備了3支滅火器,且自己放煙火時都有避開電線杆,倘若萬一真的發生火警,「我賠得起啊,我絕對賠得起!」但住戶仍是餘怒未消,直呼「你們也有小朋友,如果晚上被人家樣子(放煙火),你做何感想?」

▲男子遭到憤怒的住戶包圍質問仍不以爲意,表示若發生意外「我絕對賠得起」。(圖/東森新聞)

面對住戶們的質問、勸說,男子仍是不爲所動,堅稱自己在晚間10點施放煙火,依照消防局法規並無違規臺中市消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股長林諺樟表示,每日0時至6時不得施放高空及飛行升空類之一般爆竹煙火;但環保局空噪科科長廖順榮卻指出,每日晚上10點至隔日早上8點,禁止施放爆竹煙火,兩局處規定明顯不一。

對此,廖順榮也坦承,環保局法規與消防局自治條例管制時段確實沒有一致,形成該名男子在晚間10點施放煙火沒有違反消防局自治條例,卻違反環保局的治安管制法情況,但不論如何,男子行爲只要牴觸任一局處法規就屬違規。臺中市府也表示,後續兩局也將會開會研議討論,將規定時間統一

▼廖順榮坦承,環保局規範確實與消防局管制時段不一。(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