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童遭居服員重摔全身傷! 黃偉哲見監視器畫面不忍了

臺南市1名9歲的重度身心障礙孩童,長期被市府社會局媒合的居家照服員,以粗暴的動作重摔或虐待,導致身上多處瘀青。(林燕祝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1名9歲的重度身心障礙孩童,長期被市府社會局媒合的居家照服員,以粗暴的動作重摔或虐待,導致身上多處瘀青。家長髮現可疑調閱自家監視器畫面發現居服員的暴行,卻因通報市府社會局訪視後沒有下文,市議員林燕祝接獲陳情,在今日的自由發言公開影片揭露此事。市長黃偉哲表示,他看到影片也很不忍,由於事證確鑿,涉案的居服員將立即停職並移送法辦;另外,市府政風室也會介入調查公務員有無失職。

林燕祝說,孩子的父親投訴表示,他的兒子因爲基因病變導致腦性麻痹及患有癲癇,9歲仍無法行走,全面發展遲緩且無口語能力,生活也無法自理,每3天就要幫孩子解便。但今年3月以來,他在孩子的身上,發現大大小小的瘀青與傷口,經調閱家中監視器畫面,才發現居服員動作粗暴,甚至將孩子重摔,讓孩子痛到哭出來。

不料,家長5月29日向社會局督導申訴,5月31日社會局長照中心人員家訪看完影片也認爲居服員行爲失當,但不僅沒有通報,也未協助就醫驗傷,直到6月5日再次向長照中心申訴,並在當天帶着孩子前往醫院驗傷,社會局家防中心隔日才又派社工到家訪視,並帶走相關畫面。

林燕祝認爲,照顧這種身心障礙的孩子,對家庭是很大的負擔,不管是精神或是金錢,家長精疲力盡、生病患憂鬱症的人相當多,甚至拖垮一整個家,市府應該給予更多身心靈的諮商治療與協助,長期的關懷與陪伴,纔是最實質的幫助。

事後,社會局表示,5月底本市私立居家長照機構接獲家屬反映照服務員疑有不當照顧兒少情形,當天即已立即暫停該照服員的照顧工作,並媒合其他照服員接續照顧事宜。

社會局說,該案經啓動調查後,確認該照服員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及長照服務法第44條規定,已於6月21日依違反兒權法裁處9萬元罰鍰,並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處該照服員停業半年處分。

社會局強調,後續還將持續加強照顧服務員及照顧管理專員對特殊障礙服務個案相關在職教育訓練,以提高類似服務案件的敏感度;另針對特約長照機構,社會局也將持續無預警實地查覈,如查有異常狀況,將依相關規定進行費用扣減或計點,嚴重者將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