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遭精障者搶奪 筆談吐辛酸…2暖警包3千!

王姓身障人士騎乘三輪車,從事愛心商品販賣時,遭人搶走500元及商品,因而一天都沒有收入。(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1名有精障郭姓男子,涉嫌搶奪身障人士王姓男子現金500元及捆裝垃圾袋3只逃逸,臺南警二分局警方在3小時循線破獲,但因雙方都是身心障礙人士,且犯嫌認知有問題,警方忙得安撫雙方,偵查隊長李昆燁長樂所長林鬱翔還合包3千元紅包給王姓被害人壓驚,全案偵訊後函送酌理。

臺南市中西區賢路7月9日傍晚發生一起搶奪案,王姓身障人士騎乘三輪車從事愛心商品販賣時,遭一名騎乘機車男子假意購買價值100元的捆裝垃圾袋3只,且拿出千元大鈔利用王男欲找零時,趁機搶走王男現金新臺幣500元及該捆裝垃圾袋3只逃逸。

市警二分局長派出所受理報案後,因被害人有語言上的障礙,所長林鬱翔、警員葉承潤等人先緩和其情緒後,仔細以手機打字對談,瞭解案情,確認案發時間、蒐集現場跡證,在接獲報案3小時內立即掌握犯嫌特徵,並追查出其作案車輛,於9日晚間至郭姓犯住處查訪,起出王男被搶的現金500元及垃圾袋等證物

在詢問郭姓犯嫌時發現他爲精障人士,對於傍晚所發生的一切竟有認知障礙,顯然無主觀犯意,但因被害人指證明確,員警一一安撫被搶的、搶人的,全案經詢問後,將完整敘明案發經過、客觀因素函請臺南地檢署酌理。

由於本案被害人辛勞販售愛心商品,卻遭人搶走商品跟現金500元,而且發生案子,一天也沒有收入,偵查隊長李昆燁與長樂所長林鬱翔,在現場與被害人筆談後甚感辛酸,2人湊了3千元包個小紅包給被害人,幫他壓壓驚。

警二分局辦案員警積極任事,在受理報案後3小時內,掌握關鍵、查訪嫌疑人、順利起出贓證物歸還被害人,而且對於亦爲身心障礙之嫌疑人,也能發揮秉持「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理念,雖有客觀的搶奪事實存在,仍不忘主動關心、安撫嫌疑人,詳敘嫌疑人主觀認知上的障礙,函請臺南地檢署酌理,對於弱勢族羣具體展現高度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