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區任命多位中小學校領導

12月19日,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發佈了多則職務任免通知:

劉智強同志聘任爲中共深圳市寶安區海旺學校總支部委員會書記(七級管理崗位),聘期四年(從2023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3日),不再擔任深圳市寶安區紅星實驗學校校長(七級管理崗位)職務。

叢文娟同志聘任爲深圳市新安中學(集團)高中部副校長(七級管理崗位),聘期四年(從2023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3日),不再擔任深圳市燕川中學副校長(七級管理崗位)職務。

劉日光同志聘任爲深圳市燕川中學副校長(七級管理崗位),聘期四年(從2023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3日),主持學校行政工作,不再擔任深圳市寶安第一外國語學校副校長(七級管理崗位)職務。

林希廷同志聘任爲深圳外國語學校寶安學校副校長(八級管理崗位),聘期四年(從2023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3日),不再擔任深圳市寶安區石巖湖學校副校長(八級管理崗位)職務。

李志紅不再擔任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科學研究院(深圳市寶安區教師發展中心)初中教學研究部副部長(八級管理崗位)職務,按專業技術崗位聘任。

陳法俞同志不再擔任深圳市寶安區中小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教育基地副主任(八級管理崗位)職務,按專業技術崗位聘任。

潘曉明同志聘任爲深圳市寶安區上合小學副校長(九級管理崗位),聘期四年(從2023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3日),不再擔任深圳市寶安區寶民小學副校長(九級管理崗位)職務;

賴雪紅同志聘任爲深圳市寶安區鳳崗小學副校長(九級管理崗位),聘期四年(從2023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3日),不再擔任深圳市寶安區上合小學副校長(九級管理崗位)職務;

馮仁飛同志聘任爲深圳市寶安區潭頭小學副校長(九級管理崗位),聘期四年(從2023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3日),不再擔任深圳市寶安區上屋小學副校長(九級管理崗位)職務;

高春豔同志聘任爲深圳市寶安區上屋小學副校長(九級管理崗位),聘期四年(從2023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3日),主持學校工作,不再擔任深圳市寶安區龍騰小學副校長(九級管理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