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假處分11月30日開庭 將盡速裁定

NCC否決中天新聞臺換照案,中天律師團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保障權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30日將首次開庭。(本報系資料照片)

中天新聞臺換照法律戰開打!通傳會(NCC)駁回中天換照申請,中天爲捍衛新聞自由及員工工作權,23日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昨表示,11月30日下午2點半首度開庭,將在庭訊結束後,迅速作出裁定。

2爭點交鋒 本訴擇期提出

NCC18日否決中天新聞臺換照,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不服NCC行政處分者,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不必經過訴願,爲爭取時效,中天前天先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盼先維持新聞臺營運,以免造成難以回覆的損害,本訴部分將再擇期提出。

法界人士分析,依行政訴訟實務,合議庭是否裁準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關鍵在於是否符合「損害難以回覆」及「急迫性」兩項要件,中天與NCC雙方律師團屆時在法庭上,勢必會就此在法庭激烈交鋒。

受命法官 曾獲評辦案優良

北高行昨公佈分案結果,由第七庭天股法官陳雪玉爲承審受命法官,根據事務分配表,將與審判長許麗華、陪席法官孫萍萍組成合議庭。由於中天新聞臺原執照將在12月11日到期,下架危機迫在眉睫,合議庭下週一開完庭後,將會在短時間內做出裁定,若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抗告至最高行政法院。

受命法官陳雪玉今年8月底才調任北高行,原在宜蘭地院擔任法官,承審案件多以刑案爲主,曾獲96年度辦案績效優良法官,行政訴訟見解將是外界關注重點。審判長許麗華前年「九合一」選舉前,曾參與「以核養綠」公投補件案的合議庭裁定,令中選會應受理補件,最終讓其成案。

護民主 審判長曾打臉中選會

合議庭在裁定理由寫下:「公民投票案以通過爲原則,不通過爲例外。」狠狠打臉身爲「獨立機關」的中選會,讓外界認爲,裁定結果讓人民看到民主的一線曙光,因爲面對行政機關的違法、濫權,還有法官願意捍衛制度,維持國人對制度的信賴,讚譽合議庭3位法官是「維護民主底線」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