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自治條例瘦肉精零檢出訂罰則 中央已讀不回

臺東縣長饒慶鈴出席各縣市議會國民黨團同步「反萊豬、拚公投、護食安記者會。(莊哲權攝)

臺東縣政府對於瘦肉精零檢出,在食安自治條例訂有罰則,臺東縣議會在10月16日三讀通過後,中央迄今未覈定縣長饒慶鈴表示遺憾,她說,如果未能落實地方自治條例,將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安全法規定,標示不實可罰400萬元。

饒慶鈴28日出席各縣市議會國民黨團同步「反萊豬、拚公投、護食安」記者會時表示,縣府在食安自治條例中規定學童營養午餐老人食堂等瘦肉精零檢出,並增修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之罰則,由於必須由中央機關覈定,但是臺東縣議會在10月16日三讀通過後,中央迄今未覈定,令人遺憾。

饒慶鈴說,如果無法落實食安自治條例,將根據衛福部食安法中必須明確標示內容物,若標示不實,最高可罰400萬元;她也質問中央,清楚標示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有很難嗎?國家不應該不給民衆選擇的機會,民衆可以自由選擇要或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