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頂格罰款違規校外培訓機構 拒不整改、屢查屢犯可吊銷營業執照

新聞發佈會現場。人民網記者 孫博洋

人民網北京6月2日電 (記者孫博洋)6月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京召開了“校外培訓機構不正當行爲專項治理”專題新聞發佈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了強化校外培訓機構市場監管相關情況

會上,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局長袁喜祿在介紹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亂象情況時,集中公佈了一批校外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典型案例,對新東方、學而思、精銳教育掌門1對1、華爾街英語、噠噠英語、卓越、威學明師思考樂、邦德、藍天納思書院等13家校外培訓機構予以頂格罰款。加上前期公佈的對作業幫、猿輔導的查處情況,此次重點檢查已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處以頂格罰款3650萬元。

頂格罰款目的是促整改 拒不整改可吊銷營業執照

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一級巡視員陳志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對違規校外培訓機構均處以頂格罰款的決定,是基於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違法行爲的社會危害性大。被處罰的校外培訓機構均爲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機構,有的開展線上教育,學生遍佈全國;有的線下網點衆多,學生動輒上萬人。投訴舉報較多,社會反映強烈,其違法行爲損害了衆多家長學生的合法權益,對社會危害較大。

二是教育培訓行業社會關注度高。每個人都有接受知識和技能培訓的願望,每個家庭也會有子女教育的需求。教育培訓行業事關每個人切身利益,具有公益性質和公共服務屬性,亟需從逐利的產業迴歸良心的行業,需要從無序競爭迴歸健康發展。

三是頂格罰款的教育警示意義突出。頂格罰款是對被處罰單位的嚴厲警告,是督促被處罰對象切實整改的有力推動。同時,頂格罰款對其他教育培訓機構釋放出嚴厲監管的信號,對強化行業自律、引導教育培訓機構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具有強大的警示作用。

同時,陳志江對記者表示,雖然對校外培訓機構處以頂格罰款,但這還不是最嚴厲的處罰,對於拒不整改、屢查屢犯、情節惡劣的違法行爲,市場監管部門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他強調,罰款只是手段,整改規範纔是目的,校外培訓機構應當警鐘長鳴,切實落實整改,不能再次觸碰法律紅線

校外培訓機構應是良心行業 當存敬畏之心

對於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從哪些方面落實整改,如何規範自身經營行爲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副局長嵇小靈在回答人民網記者提問時表示,校外培訓機構的行政處罰決定,只是案件的終點,但更是規範整改的起點。校外培訓機構應當以此爲契機,樹立對法律和市場的敬畏之心,建立完善有效的內部治理,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嵇小靈表示,校外培訓機構落實整改規範自身經營行爲,要對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範,自查自糾,堅決杜絕違法行爲;要建立完善內控機制,在價格制定、宣傳推廣等環節,保證客觀真實、公平公正;還要強化信息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提升社會監督力 增強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能力

對於如何避免在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上當受騙,消費者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嵇小靈認爲,對校外培訓機構違法行爲的集中公佈,能夠以案釋法,既向市場主體提出警戒,也向家長和學生提供借鑑。

他認爲,一是要提高社會的監督能力。通過新聞媒體的廣泛宣傳,曝光校外培訓機構違法行爲的典型特點和手段,保持對違法行爲的社會監督高壓態勢,避免不法商家利用家長和學生的焦慮心理和從衆心理來矇蔽、誤導

二是增強羣衆鑑別力。通過案件宣傳,提高對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的認知。家長和學生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訓機構對課程效果和內容的承諾,對培訓效果、優質師資、消費分期、低價甚至零元課程等宣傳,做到不輕信、不盲從

三是增強羣衆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學生和家長要從案件中知法學法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利。遇到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可以留存相關證據材料,通過登錄全國12315平臺或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