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損鄰 臺南北華街災戶告建商

臺南市北區北華街的大樓建案施工造成鄰房傾斜,部分房屋更出現牆壁龜裂。(住戶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市北區北華街1處施工中的大樓建案,因開挖地下室造成管涌現象,導致緊鄰住宅傾斜,受害住戶從4月11日緊急安置至今,有家歸不得,不滿建商毫無作爲,其中4戶受災戶2日到臺南地檢署按鈴申告,針對建案起造人等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及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

該建案基地位於北華街184號,緊鄰的11戶透天住宅受害,災情最嚴重的4戶昨由市議員沈震東陪同提告。受災戶代表蔡佩烜說,早在2月就發現建商施工導致房屋受損,多次陳情申訴,建商明明有機會改正缺失,卻選擇隱匿、繼續開挖。

蔡佩烜說,這4戶人家房屋傾斜率逼近1/40,已瀕臨重建程度,且近日下大雨,有人家中積水、沙水灌入管線,建商協調時卻只肯以殘值買下房屋,其他則要住戶自行負擔。

尤其,3周來,住戶與建商數度協調未達共識,她與其他住戶卻在4月30日收到建商寄來存證信函,要求確認是否同意房屋維修,並指住戶迄未同意維護工法,讓公司無所適從,「實在欺人太甚」,住戶憤而提告並強調,「不貪榮華富貴,針鋒相對只爲重建家園」。

其中1名住戶說,家中鐵門因房屋傾斜打不開,建商卻只肯賠償2萬元修鐵門費用,無視房屋傾斜。李姓住戶也說,要求建商透過斜撐工法保護房子,建商卻稱無處可支撐,始終未達成協議。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4月11日已勒令建商停工,共緊急撤離11戶,並協助住戶與建商協調,也依《建築法》89條對起造人、監造人及承造人各處最高罰鍰9萬元共27萬元,並函告起造人應與傾斜建物所有權人達成協議。

另,工務局依法對營造廠及建築師等,提起懲戒審議作業,也發佈消費警訊告知消費者;至於營造廠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及監造建築師等是否涉及簽證不實或對工地安全管理不當責任,將以最嚴格標準檢討相關人員責任。

森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昨發聲明表示,針對184-1、184-2傾斜嚴重,已協調2戶搬出並在外租屋,該公司負擔租屋費用並向屋主說明後續房屋扶正方法,費用由公司負擔,惟2戶要求拆除重建,雙方未達共識,強調一直積極溝通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