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變調的水手服戀曲(劉良升)

作者着水兵服攝於自家巷弄(圖文:劉良升)

小時候在電視中或報章雜誌上,看到演藝人員或高中女學生身著白色水兵服(或水手服),所帶來清新陽光、英姿颯爽、和明亮乾淨的好感,但是並沒有想到自己後來竟然也有機會穿上它媲美一番!

甫到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時,教育班長提及在結訓典禮當日,當700多號的官士兵身着海軍艦艇夏季白軍服在南臺灣左營的豔陽照耀下,金燦燦白花花的反光,會讓眼睛發花張不開來,後來證實此言不虛,瞬時間對白軍服的愛戀和心中莫名的自豪感破錶。

當年軍隊中規定軍官和士官可以在軍區內着便服,士兵則不行。我心想穿著白軍服離開左營軍區後,在左營大街搭上由臺南經左營到屏東的臺灣汽車客運中興號班車,在屏東站下車後離家也不過兩公里許,理應被「外力騷擾」的機會微乎甚微。加以屏東市區北側有隸屬空軍第六聯隊,和第一後勤指揮部的的南北兩座飛機場,南緣則是陸軍空降特戰部隊的傘兵大武營區,郊區的內埔鄉龍泉尚有海軍陸戰隊訓練基地,比較不尋常看見「帥氣的」海軍艦艇人員,因此在這樣「錯誤」的思想誘導下,我身著白色水兵服逕自大搖大擺回家休假。

數月後,在中興號班車減速靠近屏東站的下車處時,我在車上已看到3名制服憲兵人員守株待兔,等待獵物上門,心想不妙,但只好沉着應付。腿剛踏下地面,兩名手持M-16步槍(或國造六五式步槍)的憲兵以搶尖抵住我的腰間,旁邊還看到一位着便服留短髮的便衣人員張望警戒,帶頭的下士不由分說即刻開立一張「莫須有」的違紀通知再說。當我正要解釋時,憲兵下士恐嚇警告:「你再開口,再加一條!」有了這張違紀記錄,我索性家也不回了,隨即掉頭返回隊部向值日官報告。值日官即便兩次撥通了軍用電話,但對方屏東憲兵隊人員一聽到通話者只是一名海軍上尉副分隊長,立即很蠻橫地掛斷電話。

往後的發展是承部隊長官對我的工作表現非常認可,我被要求自己謄寫一份公文申訴去核銷違紀事例,並一路蓋上從中尉修護官到上校大隊長的官章,公文的正副本還要呈送海軍總司令部、海軍艦隊司令部、海軍一軍區、警備總司令部、南區警備司令部、憲兵司令部、憲兵205指揮部、海軍一軍區憲兵隊、和屏東憲兵隊「九個衙門」備查。某位隊上軍官還調侃,我不過當兵才區區數月,已聲名遠播了!

爾後,我只得乖乖地在軍區大門口邊上海軍眷村內的一戶大院中,以月租新臺幣40元的代價,租了一個40釐米見方的內務櫃,每次離開軍區,先畢恭畢敬地把水兵服供奉在內,換上便服再出去逍遙,直到我晉升下士可以穿便服自由進出營區爲止。

退伍後參加了一次大學同班同學聚餐,大家作勢要追打憲兵退伍的陳姓同學,陳兄也不含糊,求饒似地揭露他先前在臺北憲兵隊的連長指示,每一次兩個鐘頭的巡行哨(在市區步行巡邏,3名制服和一名便衣人員一組),沒有抓到20個人頭(20個違紀案例)就不要回來隊上,直到所謂的「目標」達成後再說。

想必正是這些憲兵基層領導運用「老鼠會哲學」濫權擴充業績,讓我早先的水兵服戀曲嚴重變調,軍旅生涯也從而被慘痛地扭曲!更有甚者,憲兵同志或爲一己之私,或爲在軍中苟活,所造成陸海空三軍健兒所浪費的人力物力戰力財力(包含筆者當初謄寫、籤核、和發送公文到各上級單位所經歷的流程,以及筆者在營區外租用民間內務櫃的每月開銷),也無法勝數。如今思之,不覺莞爾!

(作者現居現居美國德州休斯頓市)

【劉良升專欄每週二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