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我在汪僞政府牢獄中的日子(二)

極司菲爾路76號原址(取自網路)

我們在中央捕房押了幾天,就被移到敵憲兵隊本部,隔離的分別押在幾個房裡。我所住的一間房裡,有一位20多歲的青年,精神萎頓不堪的躺在地下,據他向我說,已被敵人上過7次電刑。我對他萬分同情,同時,看到他的身體,並不算好,尚且能經7次電刑,自己身體似乎比他強健,再酷一點的刑罰,大概也沒有什麼受不了。敵人,只能給我們以肉體上的打擊,打擊不了我們的精神,不知不覺間,我更增加了我的勇氣,堅強了我的決心。後來敵僞方面派人訊問了很多次數,威脅利誘,無所不用其極,我多不以爲意。

過了一個時期,又被移到僞特工總部,就是所謂「極司菲爾路七十六號」。離不了又是那套威脅利誘的把戲,先由李逆士羣訊問,他開門見山的說:「別人並不重要,只有你,是主持江蘇全省抗日反汪工作的人,注意你已一年多了,照理是應該死罪,但我很願意和你做朋友,希望大家一起參加『和運』工作。」

我當時只對他說:「你說我有死罪,就請你執行好了。我已被你們逮捕,別無話說。」後來其他審問的人,更是說些卑鄙無恥不倫不類的話,什麼「你肯做官,給你的官,總比你現在的要大多啦,不然的話,一切刑罰受不了呀」,一面還要你表現工作,供出所有工作人員。這些話,聽了更增憤慨,惟有一概置之不理。

如是過了幾天,敵僞看到一無結果,又把我們送回敵憲兵隊本部,又由敵憲兵隊本部送回中央捕房,然後才正式引渡,照原來移解的過程,引渡到僞特工總部。輾轉遞解,受了種種凌辱。敵僞完全蔑視了國人的人格,以爲大家都是怕死愛錢;所以,在那時,他們發出的恐嚇信,都是畫着一個人,一手執手槍,一手拿鈔票;認爲這樣一恫嚇,一般愛錢怕死的都可以投奔過去了。所以,對於被劫持的人,也就惟以嚴刑相脅,重利相誘。

同胞受其荼毒的正不知凡幾。我是早已抱定了一死的決心,和敵僞奮鬥到底,要使敵僞知道國中並非無人。任他輾轉遞解審訊,我都矢志不移,上海方面的敵僞,毫無辦法。到了7月15日,我們就被送到南京僞政府去了。

我們被捕的消息,最初,敵僞還保守秘密,並未公佈。到了7月1日,僞組織方面,發表了一次所謂通緝令,把蘇省與上海市黨務負責人員和上海市內經濟、教育、新聞各界人物,都包括在內,列名的共計83人。在7月14日又發表了所謂二次通緝令,增加了4人,認爲都是破壞「和運」的分子,一律予以通緝。我們被逮諸人,都列在名單之內。我們被逮的消息,直到這次通緝令發表以後,方在僞報上發表,自然是意在威嚇繼起者。我想真是繼起的人,豈威嚇所能奏效?受不得威嚇,也談不上繼起了。

29年7月15日,我們被敵僞解送到南京,先被押於僞首都警察廳。到京以後,僞組織方面,就在僞報上大事歪曲宣傳,說我們都已願意參加僞方工作。又於7月17日,在僞警政部招待所謂中外新聞記者,報告我們被逮經過,並用盡各種方法,欺騙我們各別出席和新聞記者見面。當時我曾簡單致詞,說明我是奉中央命令到蘇工作,未有建樹,反而身遭劫持,失職誤公,非常慚愧。報載我是危害民國的要犯,今天還有機會能和各位見面,深感榮幸。我是被捕的人,沒有意見可以發表。但我們大家應該知道,中國抗戰,爲的是求中國獨立、自由、平等。只希望中國能夠真正獨立、自由、平等,個人生命是無足重輕的,一聽此間處置好了。在退席的時候,各記者紛請簽名,我亦不疑有他。

隔了幾天,我秘密說通僞警廳的監視人,設法取到那天的報紙一看──誰知道所登出的談話與自己所說的,完全不同,而自己的簽名,又顯然刊載在那篇捏造的談話後面。看了又氣又恨,但又無法更正。敵僞的無恥無聊,真不值識者一笑。或者,有一部分人,看了那張報紙之後一時爲之惶惑,不免懷疑到我的做人態度上去;然而一個失去自由的人,又有什麼方法可以聲明?在我,自然是問心無愧;在知我者,也自會洞燭其奸的。

我們由上海解到南京的時候,傀儡組織已經成立,很想拉攏一些人出來支撐場面,對於我們,仍以重利相誘,希望能參加他們工作,所以,沒有直接押到僞看守所去。和我們同押一處的,尚有陳君三才,他是於7月9日在滬被捕,和我們一同由滬解京的。我們在僞警廳時,分押在兩個室內,我就和陳君三才在一室,其他諸人另是一室。據說我是危害民國要犯,他是暗殺兇犯,二人情節最重,所以押在一起。我們留在僞警廳的時間,共有1個多月。

【未完待續】

本文節選自《無愧人生──矢志抗日、熱衷教育的馬元放》,作者:馬寧,秀威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