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細說陳儀──王曉波 馬英九 那些事之1(郭冠英)

2000年2月28日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與臺北市政府在二二八紀念碑前,舉行一場簡單隆重的紀念儀式。時任臺北市長的馬英九、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長黃大洲及臺北市文化局長龍應臺等人,與受難者家屬,手持黃玫瑰佇立二二八和平公園紀念碑前,默哀、行禮、獻花。(遊智勝攝)

此文寫於民國95年5月。

英九兄尊鑑:

你說公車上踩到人都要道歉,二二八殺人不道歉?對,但法務部長批准死刑要道歉嗎?

二二八是一批暴民先在公車上毆殺乘客、司機,被後來趕來的警察就地正法,在混亂中就算有誤殺,不可能誤殺800人,更不可能誤殺兩萬人吧?總有幾個是該殺的吧,那些人到哪去了?那些人後代是不是還領了「補償」?

也有說,國民黨對死傷的外省人也想道歉,只是「來不及講而已」。那不啻是說法務部應向陳進興、也向白曉燕道歉?因爲一切都是官沒做好、是窳政,使得民、匪同難,因此官要罪己?

說穿了,不就是因爲陳進興家屬有張選票吧,這也是民進黨及阿扁做得那麼爛,還有318的10幾萬人上街,怎麼第一任已爛了4年,2004還從原有的6/4比變成5/5比?加上兩顆子彈終於翻盤?

但又有人說你不是爲選票,是爲了是非正義。如果你是爲了選票,雖不一定可以爭取到,得失之間不一定爲正,總還可以從策略觀點來討論;如果你是爲了後者,那二二八明顯的是先有暴亂打殺,政府忍讓再三,陳儀甚至被指爲「粉飾太平」,全臺已淪陷,之後纔派兵平亂。是非正義再明顯不過了,官方何錯?你爲什麼會不瞭解?

王曉波雖說「官逼民反」,但他也指出接收當時面臨的認同、經濟、復員等問題,誰來幹誰都會有問題,更別說開放輿論、開明愛臺的陳儀了。這點王言就有矛盾了,他等於說中國不應接收臺灣,臺灣治不了,民反是必然。這邏輯推下去是說,好官反而壞事,壞官酷吏反威重而民畏,也不會演成暴民趁亂而招致事後的鎮壓了。這不啻是說一個女的有點花癡天真(支那落後),她必然遭輪姦,是非就不要追究了。甚至元兇就是這個女的,誰叫她跑到這暗巷來?

楊渡說的大體都對,但他說行政院屋頂開機槍掃射,你也說此不合比例原則。但此說實有疑問。陳儀秘書鄭士鎔的回憶就說只有因奪槍而擊數發。臺籍國大代表謝娥在電臺廣播說:「未聞機關槍聲。」她家及經營的醫院就被暴民砸毀,以後就沒人敢說真相。且照陳儀想和平處理的態度,也不可能對羣衆掃射。(見附註,刊《傳記文學》3月號)

好嘛,就算掃射又有何不對?暴民衝入長官公署要打砸搶殺,衛兵開槍有何不對?七十二烈士死得壯烈,但不能說廣州都督府擊退革命黨是不對,因爲滿官腐敗,因此面對民反就該引頸就戳吧?

再說,總統府憲兵現在配槍幹嘛?紅衫軍327那天羣情憤激,革命有理,衝入總統府,憲兵開槍制止,不能說憲兵有錯,不能說總統不能下令保護政府吧?你不是對污辱總統的行爲都很不爽嗎?總統制止暴民或義民攻總統府,是不是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呢?如果開槍就「不符比例原則」,那2008你上臺是不是憲兵不配槍,鎮暴警察也不配武器,大家全靠柔道肉搏呢?

與二二八事件息息相關的歷史性人物陳儀。圖爲一九四七年攝於浙江省杭州的檔案照。(陳明仁翻攝)

注:鄭士榕的「細說陳儀」一段

長官主臺的民主作風,不但對新聞言論自由毫無限制,且對集合遊行示威亦完全開放。前此由臺大、師院等千餘學生爲響應北大學生沈崇受辱事件而舉行的反美示威,及市民爲旅日華僑爭取權利的反日遊行,都在不受干擾下有秩序地進行,並無意外事件發生。我想這次羣衆既稱請願,應該更爲理性,可期將有良好結果。

不料請願羣衆來臨之際,我聽到的不是一般的高呼口號,卻是一片敲鑼打鼓以及叫囂喧譁之聲,完全是殺奔前來的陣勢,毫無請願訴求的跡象。逼近公署廣場時,突有片刻寧靜,當長官方欲步向陽臺之際,忽聞兩聲槍響,立刻秩序大亂。公署一樓的職員爭向上逃避,我則跑下樓去看個究竟。經過二樓時,站在走廊上的葛秘書長問我:「誰開的槍?」我說:「不知,我下樓去查看一下。」

我從向上逃避的人羣中擠着走到公署大門,只見廣場上一片凌亂,都是被棄的三輪車、木屐、鑼鼓等物,除崗位上的幾名衛兵外,衛隊長一人面色蒼白地獨自在低頭徘徊。我趨前問他槍擊經過。他說:「當請願民衆洶涌來臨之際,一衛兵上前說明長官即將出來接見講話,請大家稍安毋躁。叫囂之聲方停,突有一壯漢從人羣中躍出,搶奪衛兵手上步槍,兩人爭持不下。我上前勸解,那人忽棄步槍,轉手奪去我腰際的手槍。我怎容武器被奪,掏出胸前備用的另一手槍,向那人足部開槍示警,那人反手還擊。這兩聲槍響,引發了人羣中持槍者與其他衛兵的短暫交鋒,致有5人傷亡,羣衆中有6人被捕,其餘均棄物散去。因長官嚴令軍警不準開槍,我卻被迫情急違命動武,勢將遭受懲處,故而惶恐不安。」

長官主臺之初,即廢除行政機關設置崗警守衛的陋習,使人民可以自由出入,公署向無軍警守衛。此次因肇事羣衆已有襲擊公務機關及毀物傷人的過激行動,警總爲安全起見,乃派一隊衛兵駐守,以防不測。我不知衛隊是否配置機槍,但我在當時未聞機關槍聲。果如外間所傳,衛兵在公署頂層架機關槍向密集的請願人羣濫施掃射,傷亡者何止5人。

當天臺籍國大代表謝娥女士發表廣播演說,呼籲羣衆勿打外省人時曾說:「未聞機關槍聲」。隔日其住宅及經營的醫院俱遭羣衆搗毀,她適因事外出而倖免身受傷害。自此無人再敢質疑公署衛兵以機槍掃射請願民衆之說,中外輿論遂據以作爲政府殘民的佐證了。

請願羣衆於撤離公署廣場以後,即在全市街頭打殺外省居民,凡穿中裝而不諳臺語及日語者,不分男女老幼,俱遭兇毆或殺害。據當天目擊者告我,暴民所持兇器,除日本武士刀及鐵棍外,還有土製的四圍佈滿鐵釘尖端的木棍。口稱請願而身懷此等兇器,足見是有備而來,並非臨時起意的突發行動。

臺北市的街上此時無異是外省居民的人間地獄。柯參謀長此時才宣佈戒嚴並出動士兵乘車巡邏市區,多遭羣衆攔車搶奪武器,不斷引發衝突,造成若干傷亡。

【未完待續,郭冠英專欄每週三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