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命冤魂 美「沉睡殺人魔」10項謀殺罪成立 判處死刑

▲讓南加州聞之色變的「沉睡殺人魔」富蘭克林被判處死刑。圖爲2015年他出庭時的畫面。左爲他的辯護律師。(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被控於1985至2007年間謀殺9名女子和一名15歲女孩綽號「沉睡殺人魔」(Grim Sleeper)的清潔工富蘭克林(Lonnie David Franklin),週三(10日)被法官判處死刑。

63歲的富蘭克林被裁定10項一級謀殺罪名成立。洛杉磯主審法官甘迺迪判刑時說:「作出這項判決不是爲了報復,而是伸張正義。沒有東西可以彌補你的所在所爲。但有一點很明顯的是,你在很久之前已對女性有很深的仇恨。」受害人家屬獲安排在庭上發表講話、當法官判刑時,富蘭克林木無表情,只是向前凝望。

上述這些連環謀殺案震動洛杉磯北部社區,讓當地居民20多年前來活在恐懼中,到現在總算放下一塊心頭大石。此案審訊了3個月,到今年5月結束,陪審團裁定富蘭克林10項謀殺罪全部成立。

現年63歲的富蘭克林本來是清潔工,工作是收垃圾,併爲洛杉磯警隊看管車庫。他被控在1985年8月至1988年9月期間殺害7名女子。接着沉寂了13年多後,又從2002年3月至2007年一月期間殺害3人。其中一名被害人只有15歲。但警方懷疑富蘭克林殺人的數目不止此數。

由於他曾沈潛長達13年的時間沒有作案,因此媒體給了他一個「沉睡殺人魔」的稱號